第二辑 “三防”常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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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防”是在现代战争条件下,对核武器、生物武器和化学武器效应防护的简
称。
  山东省“三防”常识教育始于50年代。1956年冬至1957年春,省公安厅根据中
共山东省委的决定,在全省各大中城市组织放映《广岛事件》影片70场,使55525
名党员干部初步受到了原子武器常识教育。1957年,为贯彻公安部关于在东南沿海
主要城市适当进行有关防御原子武器教育训练的指示精神,省公安厅翻印《居民防
御原子武器常识》21700册,发至省级机关和主要城市及工业企业的党员干部,认
真组织学习。如省公安厅和省科普协会组织省级机关、团体、学校、企业近80个单
位的36800名干部群众,听取了防御原子武器常识的讲座。
  1970年,在加强全民战备思想教育的同时,全省各大中城市开始进行防原子、
防化学、防细菌的宣传教育。1972年,济南市举办“三防”骨干培训班,有720人
参加。1979年,省人防办公室和省教育厅在济宁市进行了“三防”常识教育试点。
1982年3月,召开全省人防战备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总结推广了济宁市的试点经验。
至年底,全省接受“三防”常识教育的人数达到35万。
  1984年5月,省人防办公室和省教育厅联合下发文件,要求各人防重点城市将
“三防”常识教育纳入中学的正常教学计划,切实抓好落实。至1985年,全省共有
240所中学开展了这一教育,受教育学生近15万人,普及率连续两年稳定在百分之
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