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类 体制沿革 资料库:专题库 章节:军事库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17/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17/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17/article/620/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17/article/620/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山东省人民防空工作的领导体制,在国务院、中央军委和国家人民防空委员会 的领导下,从60年代初,即实行由地方党政和军事系统双重领导的制度。各级人民 防空委员会由党政军和各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主任一般由省长、市长(专员)、县 长担任,其中一名副主任由省军区司令员、军分区(警备区)司令员、县武装部部长 担任。省和主要城市的人民防空办公室还实行过军队和地方干部合署办公的制度。 各级人民防空领导机构及其办事机关几经变化,到80年代初,才以人民防空委员会 及其办公室的名称稳定下来,并日臻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