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卷 人民防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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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防空,是动员和组织城镇居民采取防护措施,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减少国
民经济损失,保存战争潜力的战略措施。它是现代国防的组成部分,是一项长期的
战备建设任务。
  山东省的防空,始于民国时期。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鉴于日本军队的空
袭和入侵,国民党山东省政府先后成立防空机构,开展防空宣传,并在济南、青岛、
烟台等城市组织机关、团体和民众修筑了部分防空洞(壕)和防空地下室,但由于质
量较差,很少保留下来。
  新中国成立后,党中央和国务院根据国内外形势,适时地确定了人民防空工作
方针,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规定、条例。山东省的人民防空建设,大体上经历了
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即50年代,朝鲜战争爆发,美军飞机对山东沿海地区侦
察挑衅,根据中央关于加强防空战备的指示,济南、青岛、烟台、潍县、淄博等城
市相继成立人民防空工作机构,开展人防宣传教育,遵照中央确定的“长期准备,
重点建设”的人防战备建设方针,在查找和维修旧有工程的同时,修建了少量指挥
工程和人员掩蔽工程,打下了人防工作的初步基础。第二阶段,即60、70年代,从
准备粉碎台湾当局阴谋窜犯大陆到中苏“珍宝岛事件”,山东省根据中央关于加强
人防战备的指示,设立了政府和军事部门双重领导的人民防空办事机构,开展战备
和防空教育,并一度掀起了群众性的挖洞备战高潮,修建了130万平方米的人防工
程,制定了人口疏散、工业搬迁计划,改变了城市防空听天由命的状况,直到“文
化大革命”后期,这项工作才基本处于停顿状态。第三阶段,即从中共十一届三中
全会以后,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上来,山东省根据第三次全国人
防工作会议确定的“全面规划、突出重点、平战结合、质量第一”的人防战备建设
方针,人防工程建设、通信警报建设、组织指挥建设、宣传教育、设计科研等工作
全面开展。从发动群众“房子底下挖洞”,发展到有计划、有步骤地按平战结合、
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要求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经历了从偏重抓数量转变为抓质
量,从单纯注重战时使用转变为平战结合,从单一人防建设转变为与经济建设、城
市建设相结合,从注重人防工程建设转变到各项人防建设全面发展,从注重抓战备
效益转变到战备、社会、经济效益一齐抓等五个转变,从而使山东省的人民防空建
设进入了一个逐步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时期。1985年,全省人防工程总面积达
到149万平方米,其中平战结合利用面积29.8万平方米,辟作地下商场、文化娱乐
场所、旅馆、饭店、仓库、生产车间、种植养殖场等,安排就业人员1800人,在为
经济建设、城市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发展第三产业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取
得了较好的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