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初期,民兵担负着站岗巡逻、协助公安机关取缔反动道会门、侦察破案和
镇压反革命暴乱等任务。1951年,在镇压反革命运动中,全省大部分民兵参加了逮
捕、追捕、押解、执法、看管罪犯的工作。据5个地区统计,直接参加抓捕反革命
分子的民兵即达8.2万余人,临时脱产到县执行看押罪犯任务的民兵有5787人,看
押罪犯3.5万余人。1952年,胶州、滕县、惠民、淄博、青岛五地、市的民兵,协
助公安机关平定反革命暴乱7起,破获各种案件449起。是年4月16日,五莲县调集
民兵700余人,配合公安部门及时平息了松柏区反动道首李桂森发动的“红头军”
暴乱,毙伤13人,俘获78人。1953年后,随着社会治安形势的好转,敌特活动由公
开转入隐蔽。民兵对敌斗争的方法,也由公开站岗放哨改为“分片包干,秘密监视”
。1954年1~9月,在11个地、市,民兵查获各类犯罪分子853人,配合公安机关抓
获罪犯497人。1955年,莒南县宋家当门乡32名圣贤道徒阴谋起事,被民兵发觉,
及时报告并协助公安机关予以破获。1958年9月,聊城军分区组织2.5万余名民兵,
协同公安机关平息了反动组织“和平军”发动的暴乱,捕获110余人。1960年,淄
川区有1485名道徒的“日阳会”阴谋策划叛乱,由于被民兵及时发觉,报告政府予
以平靖,避免了一起严重暴乱事件的发生。在打击刑事犯罪方面,广大民兵是公安
机关的得力助手。1977-1980年,济宁地区民兵配合公安机关多次进行治安大清查,
累计出动民兵18万余人,协助公安机关破案237起,查获各种犯罪分子1265人。
1982-1983年,在打击经济犯罪和刑事犯罪斗争中,全省有39万余名民兵配合公安
机关参加了搜捕、押解、设卡、巡逻、维护社会秩序、检查走私等活动,协助逮捕
犯罪分子近2000人,看押罪犯1.9万余人。
坚持战备执勤,守护重要目标。1950年,为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省内胶济、
津浦、陇海铁路沿线的25个县(市)、406个区成立了护路委员会,组织铁路两侧2.5
公里以内的民兵分段护路,参加民兵10万余人,自备材料建起岗屋290个。全省分
布在农村的重要仓库,都以民兵为主组织护仓小组进行看护。1952年,仅昌潍、临
沂、泰安、徐州4个地、市,民兵就守护各种仓库2466处,参加执勤的民兵3.2万余
人。1953年,根据山东军区和省政府的联合指示,民兵担负的守护任务逐步移交给
部队。70年代初,在全省总结推广了邹县路、社(铁路和人民公社)联防的经验,铁
路沿线普遍以铁路职工为骨干,以民兵为基础,建立路、社联防护路队伍。1972年,
济南军区、省军区、省公安厅、济南铁路局在潍坊联合召开了铁路战备联防工作会
议,进一步部署了护路工作。德州、泰安、济宁、枣庄4个地、市参加护路的民兵
连队1463个、民兵17.5万余人。1974年,民兵又担任大型铁路桥梁、隧道的脱产守
护任务,首批组织脱产民兵173名,成立10个守护分队,接收了境内津浦、胶济、
蓝烟、辛泰铁路的10座桥梁、隧道的守护工作。与此同时,境内的部分国防坑道也
逐步由部队移交民兵管理、维护。1981年,民兵守护的铁路桥梁、隧道增加到31座,
脱产民兵589名。民兵管理的国防坑道582条。除此,还有7600余名不脱产的民兵,
守护了各种桥梁、油库、炸药库、重要厂矿、大型水库等目标1136处。城乡民兵群
众性的执勤巡逻活动,从未间断过。特别是战备时期和重大节日,农村的“三夏”、
“三秋”季节,民兵都有组织地进行护厂、护库、护坡、护场、防火、缉盗,保护
了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保卫社会主义建设
建国初期,民兵担负着站岗巡逻、协助公安机关取缔反动道会门、侦察破案和
镇压反革命暴乱等任务。1951年,在镇压反革命运动中,全省大部分民兵参加了逮
捕、追捕、押解、执法、看管罪犯的工作。据5个地区统计,直接参加抓捕反革命
分子的民兵即达8.2万余人,临时脱产到县执行看押罪犯任务的民兵有5787人,看
押罪犯3.5万余人。1952年,胶州、滕县、惠民、淄博、青岛五地、市的民兵,协
助公安机关平定反革命暴乱7起,破获各种案件449起。是年4月16日,五莲县调集
民兵700余人,配合公安部门及时平息了松柏区反动道首李桂森发动的“红头军”
暴乱,毙伤13人,俘获78人。1953年后,随着社会治安形势的好转,敌特活动由公
开转入隐蔽。民兵对敌斗争的方法,也由公开站岗放哨改为“分片包干,秘密监视”
。1954年1~9月,在11个地、市,民兵查获各类犯罪分子853人,配合公安机关抓
获罪犯497人。1955年,莒南县宋家当门乡32名圣贤道徒阴谋起事,被民兵发觉,
及时报告并协助公安机关予以破获。1958年9月,聊城军分区组织2.5万余名民兵,
协同公安机关平息了反动组织“和平军”发动的暴乱,捕获110余人。1960年,淄
川区有1485名道徒的“日阳会”阴谋策划叛乱,由于被民兵及时发觉,报告政府予
以平靖,避免了一起严重暴乱事件的发生。在打击刑事犯罪方面,广大民兵是公安
机关的得力助手。1977-1980年,济宁地区民兵配合公安机关多次进行治安大清查,
累计出动民兵18万余人,协助公安机关破案237起,查获各种犯罪分子1265人。
1982-1983年,在打击经济犯罪和刑事犯罪斗争中,全省有39万余名民兵配合公安
机关参加了搜捕、押解、设卡、巡逻、维护社会秩序、检查走私等活动,协助逮捕
犯罪分子近2000人,看押罪犯1.9万余人。
坚持战备执勤,守护重要目标。1950年,为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省内胶济、
津浦、陇海铁路沿线的25个县(市)、406个区成立了护路委员会,组织铁路两侧2.5
公里以内的民兵分段护路,参加民兵10万余人,自备材料建起岗屋290个。全省分
布在农村的重要仓库,都以民兵为主组织护仓小组进行看护。1952年,仅昌潍、临
沂、泰安、徐州4个地、市,民兵就守护各种仓库2466处,参加执勤的民兵3.2万余
人。1953年,根据山东军区和省政府的联合指示,民兵担负的守护任务逐步移交给
部队。70年代初,在全省总结推广了邹县路、社(铁路和人民公社)联防的经验,铁
路沿线普遍以铁路职工为骨干,以民兵为基础,建立路、社联防护路队伍。1972年,
济南军区、省军区、省公安厅、济南铁路局在潍坊联合召开了铁路战备联防工作会
议,进一步部署了护路工作。德州、泰安、济宁、枣庄4个地、市参加护路的民兵
连队1463个、民兵17.5万余人。1974年,民兵又担任大型铁路桥梁、隧道的脱产守
护任务,首批组织脱产民兵173名,成立10个守护分队,接收了境内津浦、胶济、
蓝烟、辛泰铁路的10座桥梁、隧道的守护工作。与此同时,境内的部分国防坑道也
逐步由部队移交民兵管理、维护。1981年,民兵守护的铁路桥梁、隧道增加到31座,
脱产民兵589名。民兵管理的国防坑道582条。除此,还有7600余名不脱产的民兵,
守护了各种桥梁、油库、炸药库、重要厂矿、大型水库等目标1136处。城乡民兵群
众性的执勤巡逻活动,从未间断过。特别是战备时期和重大节日,农村的“三夏”、
“三秋”季节,民兵都有组织地进行护厂、护库、护坡、护场、防火、缉盗,保护
了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