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行劳武结合,参加大生产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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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抗日战争时期,为了战胜困难,坚持抗日斗争,广大民兵纷纷把武装保卫生产
和积极参加生产结合起来,以民兵组织为基础成立生产变工队,民兵们带着武器进
行集体生产劳动,敌人来了就战斗,敌人走后就生产。这种劳武结合的形式,是人
民武装在革命战争中的一个创造。1942年以前,由于领导重视不够,劳武结合开展
不够普遍。1943年以后,随着根据地建设的发展和领导力量的加强,各地普遍加强
了对劳武结合的领导,在全省民兵中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劳武结合思想教育,使劳武
结合运动普遍地开展起来。在战斗中争当英雄,生产中争当模范,成为广大民兵的
行动口号。1945年3月,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召开的全省劳动模范大会上,出席
的119名劳模中,55名是民兵,占46.2%。
  解放战争时期,大批民兵和青壮年参军、参战、支前,劳力不足,后方生产任
务更加艰巨。为了战胜灾荒,夺取战争的胜利,各地民兵继续贯彻劳武结合的方针,
开展了更大规模的生产运动。尤其是1946年下半年土地改革以后,广大民兵分得了
土地,生产热情高涨,不仅在变工队内与广大群众开展广泛的劳动互助,而且把为
烈军属代耕和帮助支前民兵、民工家庭生产承担起来。1948年,山东灾情十分严重,
全省民兵同人民群众一起积极响应华东局和山东省政府关于“不饿死一个人,不荒
掉一亩地”的号召,克服艰难困苦,一面保卫生产,一面生产救灾支援前线。许多
民兵组织还广开门路,组织运输、割草打柴、捕鱼、晒盐等多种集体生产活动,为
战胜灾荒作出了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