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兵步兵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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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抗日战争时期,民兵训练主要是根据对敌斗争的需要,以“能者为师”,利用
农闲季节或战斗间隙,教会民兵熟悉手中武器和执行战斗勤务。1940年12月,山东
省战工会在《人民抗日自卫团组织条例》中,对军事训练的目的要求、时间内容、
训练方法等作了规定,使训练工作逐步开展起来。1943年11月至1944年10月,山东
军区对民兵分三期进行大整训。以爆炸、投弹、射击技术和麻雀战术课目为主要内
容,突出进行爆炸、麻雀战训练,开展创造爆炸大王、神枪手和民兵英雄活动。滨
海地区为推动民兵练武活动,将莒中县武委会集训的村团干部和民兵骨干,组成“
民兵整训远征队”,分爆炸、射击、投弹、演讲等几个组,到各县与民兵一起边战
边练,推动了全区的练兵活动。山东分局和山东省武委会推广了他们的经验。
  解放战争时期,民兵训练以射击、投弹、爆炸技术训练为主,战术训练为辅,
贯彻战教结合的原则。全省民兵普遍开展了群众性大练兵运动,重点是民兵干部和
编入子弟兵团的民兵。民兵干部由县、区分期分批集中训练,民兵和自卫队员由村
团部组织训练。民兵子弟兵团除进行技术课目训练外,还进行战术演练。参战支前
时,抓住战斗间隙,紧密联系实际,开展执行什么任务进行什么训练,遇到什么问
题组织什么练习的活动,使在战场上担任配合作战、押送俘虏、抢救伤员、运送粮
弹的民兵和自卫队员,都提高了军事素质,完成了作战和支前任务。
  建国后,民兵的军事训练经历了三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