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辑 领导体制 资料库:专题库 章节:军事库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17/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17/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17/article/582/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17/article/582/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山东民兵的领导体制,在中共中央、中央军委的领导下,实行由地方党委和军
事系统双重领导的制度。民兵的政治委员、教导员、指导员由同级党委(支部)书记
兼任;军区、军分区及各级人民武装部,既隶属于军事系统,又是同级地方党委的
军事部。有关民兵建设的方针、原则问题,都由地方党委讨论决定,经人民武装委
员会组织各部门的力量贯彻执行,作战指挥与日常工作,由各级人民武装部门具体
实施。山东民兵自创建以来,在领导体制上虽几经变化,但是在地方党委统一领导
下,实行双重领导的制度,发挥人民武装委员会的作用等基本原则始终未变,并在
实践中有所发展和日臻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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