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联庄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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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32年以前,山东群众武装组织官办者少,大部为富有者看家护院、“防匪”
缉盗所设立,纯为地主豪绅武装,没有严格的训练和领导系统。韩复榘为扩大实力,
挖掘兵源,于1934年初,以省府名义令全省举办联庄会,并颁布《山东省各县联庄
会暂行规程》,初为24条,后修正为25条。其大意是:以增进人民自卫能力,辅助
军警维持治安为宗旨。凡20岁以上40岁以下男子(残废除外),均有充当会员之义务。
临沂等县为扩大兵源,将年龄规定为18~45岁。会员有警听调,无事各营本业。各
级联庄会执行任务以不出境为原则,但边境各庄镇与邻县毗连之联庄会有协助之责。
联庄会与当时推行的“乡农学校”的军事组织相结合,开始在7个县试办,后推广
至70余县。

一、组织
  省设联庄会训练委员会总会。1934年2月,韩复榘任命省府顾问韩多峰为联庄
会训练委员会总会长,省政府参议马千里为常务副会长兼教育长。1936年6月,总
会领导增至15人,韩多峰仍任总会长,副会长有李树椿(民政厅长)、马千里、刘书
香(第三路军总指挥部参谋长)、赵明远(山东民团军第一路指挥)、赵仁泉(山东民
团军第二路指挥)、张宪(山东民团军第五路指挥),以及省政府顾问过之纲、葛金
章、安树德,省政府参议宋邦荣、张爱骞、赵允协、宋继成、谢书贤。之后,韩多
峰去职,总会长由韩复榘自兼,马千里为常务副会长。县设联庄分会(有的称总会),
县长兼分会大队长或总会长。每大队辖1~3个中队,中队长由民团军军官充任,设
总会的县成立训练处。区编分会,区长兼分会长。乡镇编甲,乡镇长兼甲长,或由
懂军事且富有者充任。

二、训练
  联庄会大队、中队为军事训练单位,每县一次酌调200人左右,训期3个月。参
训会员按经济情况分配名额,一般是每4亩地出1丁。要求户主亲自受训,不得雇人
代替,实际上只有雇不起人的中农以下农民才自己受训,富农、地主多是雇人代替。
会员参训时必须携带步枪1支(由乡镇解决)。课程主要是:《联庄会须知》、步兵
操典、野外勤务、射击教范、武术等,结业前举行一次实弹射击。训期无薪饷,仅
供伙食,发兰色制服1套(县地方款支)。结业返里仍营本业,但编入所属乡镇后备
队,归乡镇长(兼队长)、甲长指挥,担负地方治安。每隔3个月由队长召集会操1次,
每年由大队长(县长)召集会操1次,每隔2年由省总会派员联县会操1次。1934-1935
年两年内,大县一般训练1400~1500人,中、小县一般训练1000~1200人,全省总
计约四五万人。与此同时,韩复榘还在全省大、中学校的学生中逐步推行军事训练。
1934年夏,成立了山东省学生暑期军训委员会,由省政府秘书长张绍堂、第三路军
总指挥部参谋长刘书香、省政府委员张一钺、军事教育团团长程传儒、省会公安局
长王恺如、教育厅秘书主任王近信、民政厅长李树椿、民政厅科长董念周、教育厅
长何思源9人组成,何思源为委员长,李树椿为副委员长。制定了军训委员会组织
大纲13条。当年参训学校14所,受训学生1600余人,组成4个营,第一营驻济南齐
鲁中学,第二营驻齐鲁大学,第三营驻青州第三师范学校,第四营驻滋阳第四乡师。
课程除在军事方面授以基本训练外,注重求团结、守纪律的教育。结业前韩复榘到
校讲话。

三、作用
  韩复榘时的联庄会,主要用以“防匪”护村,“反共防共”,补充兵员。1931
-1934年,惯匪刘桂棠(刘黑七)率匪众约2万余人两次窜回山东,大肆骚扰地方,无
恶不作。间有各地股匪抢掠百姓,特别是刘匪,剽悍难制,行动迅速。韩军开始进
剿,苦无耳目,常遭伏击,疲于奔命,师劳无功。民团军惧匪怯战,甚至兵匪勾结
殃及百姓。后来,在联庄会配合下,增添了行止耳目,随时侦知匪情,全战时送粮
带路,协助军队壮大声势。至1936年,鲁境大股土匪被剿灭,由联庄会助战得力匪
浅。期间,韩复榘在镇压共产党领导的农民暴动时,联庄会也起了助纣为虐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