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辑 反顽作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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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战争时期,驻山东时间较长的国民党军队,为于学忠鲁苏战区的正规军和
沈鸿烈省政府的保安部队,最多时达20多万人。政治上可分为进步派、中间派和顽
固派三类。以于学忠为首的东北军,一部分为进步派,以第一一一师师长常恩多为
代表,一直与八路军友好相处,最后脱离国民党军队,接受共产党领导;但总体上
属于中间力量,在山东4年多的时间,基本上没有与八路军发生重大磨擦。山东的
顽固派以沈鸿烈、秦启荣为代表,是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代理人,是暗藏在抗日
阵营的投降派,其领导成分多为官僚政客、地主豪绅、土匪特务、旧军官、道会门
头子,极为复杂。顽固派在数量上占山东国民党军队的大部分,多是在山东发展起
来的反动武装,封建性、地方性很强。
中共山东党组织和八路军,高举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旗帜,以民族利益为重,
坚持团结抗日的一贯主张,紧紧抓住民族矛盾,对国民党采取疏通团结的政策,争
取于学忠及地方实力派共同抗日。1939年1月,中共山东分局在《给国民党山东省
党部的一封信》中呼吁:“我们应当在两党中央已有的精诚团结的基础上,谋山东
各抗日党派团结合作的巩固与扩大。我们同为炎黄子孙,又同处于敌人后方,不论
为国家、为民族、为自己党派、为个人前途,都要求在山东的国共两党及其他抗日
党派精诚合作”,“同舟共济”。并提议派出代表“开诚布公地共商坚持山东游击
战争的合作问题”。但是,国民党山东省主席沈鸿烈、别动总队第五纵队(后为鲁
苏战区游击第三纵队)司令秦启荣等顽固派,置民族大义于不顾,或公开投靠日军;
或一面接受日伪军番号,一面仍保持其国民党军队的番号;或与日军秘密勾结,信
使往还。他们奉行“曲线救国”、“攘外必先安内”,“宁亡于日,不亡于共”,
“宁伪化,勿赤化”的政策,消极抗日,积极反共,把反共、反八路、制造磨擦当
作唯一宗旨。这些顽固派对待抗日武装,初则掣肘,挑起事端,继而同室操戈,武
装进攻八路军,其行为与汉奸很少区别,致使山东八路军长期处于日伪军和顽军两
面夹击的不利境地。
对顽固派制造的磨擦,山东共产党和八路军为抗日大局计,本着抗战、团结、
进步的宗旨,不忍豆萁相煎,再起阋墙之争,曾一再忍让,晓以大义,促其醒悟,
劝其勒马,并本着不念旧恶和宽大为怀的精神,在他们遭受日军进攻时,多次给以
救援。然而,顽固派把八路军的退让看作软弱可欺,非但不改弦更张,反而变本加
厉,使磨擦一再升级,屡屡制造骇人听闻的血案。
1939年3月30日,秦启荣指使其属下王尚志部,在博山太河镇伏击清河区南下
受训的军政干部及护送部队270余人,营长吕乙亭等当场牺牲,除60余人突出重围
外,其余均被囚禁,山东纵队第三支队政治部主任鲍辉、特务团团长潘建军等人先
后被杀害。“太河惨案”不久,秦启荣又率部袭击山东纵队第四支队驻莱芜以北雪
野村的后方机关,制造了“雪野事件”;接着又集中4000余人围攻驻淄河流域的山
东纵队第三、第四支队各一部,长达10余日,再酿“淄河事件”。
以赵保原为首的胶东国民党顽固派,从1939年6月起,不断制造反共磨擦。赵
保原勾结日伪军在莱阳屠杀八路军家属、民先队员、青救会员200余人;秦毓堂部
袭击山东纵队第五支队驻文登葛家办事处,杀害办事处主任李蔚川等5人,制造了
“葛家惨案”;蔡晋康部在栖霞封锁第五支队后方留守处,袭击牙山根据地;张金
铭部在平度驱逐第五支队办事处人员。11月,以赵保原为首的顽固派,组成胶东“
抗八联军”,进一步加紧反共磨擦活动。
从1939年6月开始,沈鸿烈曾无数次地命令其部下进攻八路军,封锁八路军后
方,破坏抗日民众团体,密令对八路军及共产党“见人就捉,见枪就下,见干部就
杀”(1940年7月16日《八路军一纵、山纵为沈鸿烈指使部属进攻八路军事给蒋介石
的通电》(《山东革命历史档案资料选编》第4辑,第380页)。)。1940年6月,当山
东纵队与“扫荡”新泰、莱芜的日伪军鏖战方酣之际,沈鸿烈指使其新四师及海军
陆战队,突袭山东纵队后方,占领山东纵队留守部队据守的蒙阴北黄庄等地,并在
龙巩峪、历山一带屯兵4000余众,继续胁迫八路军。
国民党第五十七军第一一一师师长常恩多患病后,反动分子孙焕彩一度把持该
师,纠集地方顽固派许树声部进攻八路军。1941年4月25日,第五十七军两个旅,
乘鲁南军区部队西移反“扫荡”之机,纠合当地顽军挺进第十纵队司令王洪九部,
侵入临(沂)郯(城)费(县)峄(县)边联地区八路军抗日根据地,杀害鲁南区党政军干
部多人,制造了“边联事件”。10月27日,第五十一军之第三三七旅第六八三团张
本枝部,突然袭击鲁南区党委驻地银厂村(今苍山属),杀害区党委书记赵 等20人,
制造了“银厂惨案”。
除清河、胶东、鲁中、鲁南外,其它地区的顽固派,也频频向八路军发动进攻,
杀害抗日人员和家属。仅1939年6月至11月中旬,八路军被顽固派攻击达90余次,
共产党员、八路军及抗日群众团体的骨干分子被杀害1350人,被扣押812人,被缴
枪械2057支。
对顽固派的进攻,中共中央曾对山东作过多次指示。1939年4月,中共中央就
“太河惨案”发出《对山东问题之处置办法》,指出山东统战工作过去退让太多,
今后对一些顽固分子的进攻,必须坚决反击,对形同汉奸的秦启荣之流必须坚决消
灭。根据中共中央和北方局的指示,山东党组织和八路军,一方面在政治上揭露顽
固派的卑劣行径,一方面在军事上本着“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
人”的原则,进行自卫反击作战。在反顽斗争中,八路军严格区分进步的、中间的、
顽固的三种势力,团结进步势力,争取中间势力,有理、有利、有节地打击最顽固、
最反动的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