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战争时期,驻山东时间较长的国民党军队,为于学忠鲁苏战区的正规军和
沈鸿烈省政府的保安部队,最多时达20多万人。政治上可分为进步派、中间派和顽
固派三类。以于学忠为首的东北军,一部分为进步派,以第一一一师师长常恩多为
代表,一直与八路军友好相处,最后脱离国民党军队,接受共产党领导;但总体上
属于中间力量,在山东4年多的时间,基本上没有与八路军发生重大磨擦。山东的
顽固派以沈鸿烈、秦启荣为代表,是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代理人,是暗藏在抗日
阵营的投降派,其领导成分多为官僚政客、地主豪绅、土匪特务、旧军官、道会门
头子,极为复杂。顽固派在数量上占山东国民党军队的大部分,多是在山东发展起
来的反动武装,封建性、地方性很强。
中共山东党组织和八路军,高举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旗帜,以民族利益为重,
坚持团结抗日的一贯主张,紧紧抓住民族矛盾,对国民党采取疏通团结的政策,争
取于学忠及地方实力派共同抗日。1939年1月,中共山东分局在《给国民党山东省
党部的一封信》中呼吁:“我们应当在两党中央已有的精诚团结的基础上,谋山东
各抗日党派团结合作的巩固与扩大。我们同为炎黄子孙,又同处于敌人后方,不论
为国家、为民族、为自己党派、为个人前途,都要求在山东的国共两党及其他抗日
党派精诚合作”,“同舟共济”。并提议派出代表“开诚布公地共商坚持山东游击
战争的合作问题”。但是,国民党山东省主席沈鸿烈、别动总队第五纵队(后为鲁
苏战区游击第三纵队)司令秦启荣等顽固派,置民族大义于不顾,或公开投靠日军;
或一面接受日伪军番号,一面仍保持其国民党军队的番号;或与日军秘密勾结,信
使往还。他们奉行“曲线救国”、“攘外必先安内”,“宁亡于日,不亡于共”,
“宁伪化,勿赤化”的政策,消极抗日,积极反共,把反共、反八路、制造磨擦当
作唯一宗旨。这些顽固派对待抗日武装,初则掣肘,挑起事端,继而同室操戈,武
装进攻八路军,其行为与汉奸很少区别,致使山东八路军长期处于日伪军和顽军两
面夹击的不利境地。
对顽固派制造的磨擦,山东共产党和八路军为抗日大局计,本着抗战、团结、
进步的宗旨,不忍豆萁相煎,再起阋墙之争,曾一再忍让,晓以大义,促其醒悟,
劝其勒马,并本着不念旧恶和宽大为怀的精神,在他们遭受日军进攻时,多次给以
救援。然而,顽固派把八路军的退让看作软弱可欺,非但不改弦更张,反而变本加
厉,使磨擦一再升级,屡屡制造骇人听闻的血案。
1939年3月30日,秦启荣指使其属下王尚志部,在博山太河镇伏击清河区南下
受训的军政干部及护送部队270余人,营长吕乙亭等当场牺牲,除60余人突出重围
外,其余均被囚禁,山东纵队第三支队政治部主任鲍辉、特务团团长潘建军等人先
后被杀害。“太河惨案”不久,秦启荣又率部袭击山东纵队第四支队驻莱芜以北雪
野村的后方机关,制造了“雪野事件”;接着又集中4000余人围攻驻淄河流域的山
东纵队第三、第四支队各一部,长达10余日,再酿“淄河事件”。
以赵保原为首的胶东国民党顽固派,从1939年6月起,不断制造反共磨擦。赵
保原勾结日伪军在莱阳屠杀八路军家属、民先队员、青救会员200余人;秦毓堂部
袭击山东纵队第五支队驻文登葛家办事处,杀害办事处主任李蔚川等5人,制造了
“葛家惨案”;蔡晋康部在栖霞封锁第五支队后方留守处,袭击牙山根据地;张金
铭部在平度驱逐第五支队办事处人员。11月,以赵保原为首的顽固派,组成胶东“
抗八联军”,进一步加紧反共磨擦活动。
从1939年6月开始,沈鸿烈曾无数次地命令其部下进攻八路军,封锁八路军后
方,破坏抗日民众团体,密令对八路军及共产党“见人就捉,见枪就下,见干部就
杀”(1940年7月16日《八路军一纵、山纵为沈鸿烈指使部属进攻八路军事给蒋介石
的通电》(《山东革命历史档案资料选编》第4辑,第380页)。)。1940年6月,当山
东纵队与“扫荡”新泰、莱芜的日伪军鏖战方酣之际,沈鸿烈指使其新四师及海军
陆战队,突袭山东纵队后方,占领山东纵队留守部队据守的蒙阴北黄庄等地,并在
龙巩峪、历山一带屯兵4000余众,继续胁迫八路军。
国民党第五十七军第一一一师师长常恩多患病后,反动分子孙焕彩一度把持该
师,纠集地方顽固派许树声部进攻八路军。1941年4月25日,第五十七军两个旅,
乘鲁南军区部队西移反“扫荡”之机,纠合当地顽军挺进第十纵队司令王洪九部,
侵入临(沂)郯(城)费(县)峄(县)边联地区八路军抗日根据地,杀害鲁南区党政军干
部多人,制造了“边联事件”。10月27日,第五十一军之第三三七旅第六八三团张
本枝部,突然袭击鲁南区党委驻地银厂村(今苍山属),杀害区党委书记赵 等20人,
制造了“银厂惨案”。
除清河、胶东、鲁中、鲁南外,其它地区的顽固派,也频频向八路军发动进攻,
杀害抗日人员和家属。仅1939年6月至11月中旬,八路军被顽固派攻击达90余次,
共产党员、八路军及抗日群众团体的骨干分子被杀害1350人,被扣押812人,被缴
枪械2057支。
对顽固派的进攻,中共中央曾对山东作过多次指示。1939年4月,中共中央就
“太河惨案”发出《对山东问题之处置办法》,指出山东统战工作过去退让太多,
今后对一些顽固分子的进攻,必须坚决反击,对形同汉奸的秦启荣之流必须坚决消
灭。根据中共中央和北方局的指示,山东党组织和八路军,一方面在政治上揭露顽
固派的卑劣行径,一方面在军事上本着“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
人”的原则,进行自卫反击作战。在反顽斗争中,八路军严格区分进步的、中间的、
顽固的三种势力,团结进步势力,争取中间势力,有理、有利、有节地打击最顽固、
最反动的势力。
第十辑 反顽作战
抗日战争时期,驻山东时间较长的国民党军队,为于学忠鲁苏战区的正规军和
沈鸿烈省政府的保安部队,最多时达20多万人。政治上可分为进步派、中间派和顽
固派三类。以于学忠为首的东北军,一部分为进步派,以第一一一师师长常恩多为
代表,一直与八路军友好相处,最后脱离国民党军队,接受共产党领导;但总体上
属于中间力量,在山东4年多的时间,基本上没有与八路军发生重大磨擦。山东的
顽固派以沈鸿烈、秦启荣为代表,是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代理人,是暗藏在抗日
阵营的投降派,其领导成分多为官僚政客、地主豪绅、土匪特务、旧军官、道会门
头子,极为复杂。顽固派在数量上占山东国民党军队的大部分,多是在山东发展起
来的反动武装,封建性、地方性很强。
中共山东党组织和八路军,高举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旗帜,以民族利益为重,
坚持团结抗日的一贯主张,紧紧抓住民族矛盾,对国民党采取疏通团结的政策,争
取于学忠及地方实力派共同抗日。1939年1月,中共山东分局在《给国民党山东省
党部的一封信》中呼吁:“我们应当在两党中央已有的精诚团结的基础上,谋山东
各抗日党派团结合作的巩固与扩大。我们同为炎黄子孙,又同处于敌人后方,不论
为国家、为民族、为自己党派、为个人前途,都要求在山东的国共两党及其他抗日
党派精诚合作”,“同舟共济”。并提议派出代表“开诚布公地共商坚持山东游击
战争的合作问题”。但是,国民党山东省主席沈鸿烈、别动总队第五纵队(后为鲁
苏战区游击第三纵队)司令秦启荣等顽固派,置民族大义于不顾,或公开投靠日军;
或一面接受日伪军番号,一面仍保持其国民党军队的番号;或与日军秘密勾结,信
使往还。他们奉行“曲线救国”、“攘外必先安内”,“宁亡于日,不亡于共”,
“宁伪化,勿赤化”的政策,消极抗日,积极反共,把反共、反八路、制造磨擦当
作唯一宗旨。这些顽固派对待抗日武装,初则掣肘,挑起事端,继而同室操戈,武
装进攻八路军,其行为与汉奸很少区别,致使山东八路军长期处于日伪军和顽军两
面夹击的不利境地。
对顽固派制造的磨擦,山东共产党和八路军为抗日大局计,本着抗战、团结、
进步的宗旨,不忍豆萁相煎,再起阋墙之争,曾一再忍让,晓以大义,促其醒悟,
劝其勒马,并本着不念旧恶和宽大为怀的精神,在他们遭受日军进攻时,多次给以
救援。然而,顽固派把八路军的退让看作软弱可欺,非但不改弦更张,反而变本加
厉,使磨擦一再升级,屡屡制造骇人听闻的血案。
1939年3月30日,秦启荣指使其属下王尚志部,在博山太河镇伏击清河区南下
受训的军政干部及护送部队270余人,营长吕乙亭等当场牺牲,除60余人突出重围
外,其余均被囚禁,山东纵队第三支队政治部主任鲍辉、特务团团长潘建军等人先
后被杀害。“太河惨案”不久,秦启荣又率部袭击山东纵队第四支队驻莱芜以北雪
野村的后方机关,制造了“雪野事件”;接着又集中4000余人围攻驻淄河流域的山
东纵队第三、第四支队各一部,长达10余日,再酿“淄河事件”。
以赵保原为首的胶东国民党顽固派,从1939年6月起,不断制造反共磨擦。赵
保原勾结日伪军在莱阳屠杀八路军家属、民先队员、青救会员200余人;秦毓堂部
袭击山东纵队第五支队驻文登葛家办事处,杀害办事处主任李蔚川等5人,制造了
“葛家惨案”;蔡晋康部在栖霞封锁第五支队后方留守处,袭击牙山根据地;张金
铭部在平度驱逐第五支队办事处人员。11月,以赵保原为首的顽固派,组成胶东“
抗八联军”,进一步加紧反共磨擦活动。
从1939年6月开始,沈鸿烈曾无数次地命令其部下进攻八路军,封锁八路军后
方,破坏抗日民众团体,密令对八路军及共产党“见人就捉,见枪就下,见干部就
杀”(1940年7月16日《八路军一纵、山纵为沈鸿烈指使部属进攻八路军事给蒋介石
的通电》(《山东革命历史档案资料选编》第4辑,第380页)。)。1940年6月,当山
东纵队与“扫荡”新泰、莱芜的日伪军鏖战方酣之际,沈鸿烈指使其新四师及海军
陆战队,突袭山东纵队后方,占领山东纵队留守部队据守的蒙阴北黄庄等地,并在
龙巩峪、历山一带屯兵4000余众,继续胁迫八路军。
国民党第五十七军第一一一师师长常恩多患病后,反动分子孙焕彩一度把持该
师,纠集地方顽固派许树声部进攻八路军。1941年4月25日,第五十七军两个旅,
乘鲁南军区部队西移反“扫荡”之机,纠合当地顽军挺进第十纵队司令王洪九部,
侵入临(沂)郯(城)费(县)峄(县)边联地区八路军抗日根据地,杀害鲁南区党政军干
部多人,制造了“边联事件”。10月27日,第五十一军之第三三七旅第六八三团张
本枝部,突然袭击鲁南区党委驻地银厂村(今苍山属),杀害区党委书记赵 等20人,
制造了“银厂惨案”。
除清河、胶东、鲁中、鲁南外,其它地区的顽固派,也频频向八路军发动进攻,
杀害抗日人员和家属。仅1939年6月至11月中旬,八路军被顽固派攻击达90余次,
共产党员、八路军及抗日群众团体的骨干分子被杀害1350人,被扣押812人,被缴
枪械2057支。
对顽固派的进攻,中共中央曾对山东作过多次指示。1939年4月,中共中央就
“太河惨案”发出《对山东问题之处置办法》,指出山东统战工作过去退让太多,
今后对一些顽固分子的进攻,必须坚决反击,对形同汉奸的秦启荣之流必须坚决消
灭。根据中共中央和北方局的指示,山东党组织和八路军,一方面在政治上揭露顽
固派的卑劣行径,一方面在军事上本着“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
人”的原则,进行自卫反击作战。在反顽斗争中,八路军严格区分进步的、中间的、
顽固的三种势力,团结进步势力,争取中间势力,有理、有利、有节地打击最顽固、
最反动的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