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类 抗日战争敌后战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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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7年9月25日,毛泽东在给中共中央北方局的信中指出, 整个华北工作应以
游击战争为唯一方向,全华北(包括山东)应注全力于游击战争,借着红军抗战的声
威,动员群众收编散兵散枪,组织游击队,要设想在敌人整个占领华北后,我们能
够坚持广泛有力的游击战争。抗日战争爆发短短几个月内,山东大部地区为敌占领,
在此危急存亡之秋,中共中央于1938年1月15日《给山东省委的指示信》再次强调:
山东工作,应以发动游击战争与建立游击根据地为中心,即使山东完全变为日寇占
领区域,还能使我们党坚持在山东发动群众,组织游击战争,保存党的力量,坚持
与日寇进行长期斗争。
中共山东省委认真贯彻中央确定的战略方针,组织武装起义,大力发展人民武
装,高举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旗帜,积极开展游击战争,建立敌后根据地,实行主
力兵团、地方武装和民兵相结合,武装群众和非武装群众相结合,发挥人民战争的
威力,独立自主地担当起抗战的历史重任,作战2.6万次,歼灭日伪军50 余万人。
在自卫的原则下,回击了国民党顽固派制造的磨擦和军事进攻,逐步改变了敌顽夹
击、两面作战的不利处境,夺得了抗日战争的最后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