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收飞行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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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国初期,飞行学员由陆军中挑选,因年龄大、文化水平低,训练中淘汰率高,
影响空军建设。1956年,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改由地方学校招收。1956-1985年
(1968-1972年停招),山东共招收飞行学员5747人。
  招收飞行学员的工作程序,与征集普通兵基本相同,唯政审、体检标准高,要
求严,工作量大。
  1、政治审查。1965年以前由地方公安部门主管,1973年以后改为以公安部门
为主,军队政治机关派人参加,共同组织进行。根据公安部和总政治部规定的出身
成分好,社会关系单纯,历史清白,思想进步,品质优良等政治条件,结合学生在
校表现,通过摸底排队、内查外调,弄清被招学员的政治面貌,做到合格的不漏掉,
坏人不能混入。初审由县(市、区)进行,复审归地区(市),省会同军委招飞办公室
的干部到地、县指导,最后验收录取。上述做法和飞行学员的条件,一直沿袭到
1966年。1976年年底以后,招飞工作进行了一些探索性的改革,政审工作开始纠正
因“左”的政策带来的“自我麻烦”现象,外调由以人调为主改为人调、函调相结
合,简化不必要的繁琐内容。1981年又改为以函调为主,是年,由1977年以前1名
任务5名政审人员,降至1名任务1.65名政审人员,还提前1个月完成任务。1984-
1985年,政审工作方法和政策又有改进,省内线索人调,省外线索函调,突出重点,
注重现实表现,1985年政审人员又比上年减少1/3,工作时间缩短1/3。
  2、体格检查。本着初检从宽、复检从严、合格的不漏、不合格不取的原则,
采取逐级把关、层层过滤的办法,把初检定在学校,复检分点集中,验收到省的层
次进行。50~60年代,每在招飞期间,全省集中千人左右的医务人员,组成上百个
体检组,到学校初检,需月余时间。然后由省、地(市)抽调技术较高的上百名医务
人员,组成10多个小组到各地复查,亦需月余时间。复检后,再组织医师级人员会
同接兵的医务人员验收。
  1976年,初步改变体检工作多层次的繁琐做法,由三级检改为二级检。县(市、
区)初检时,省、地(市)派人指导,尔后由省组织力量巡回复查,省里同接兵人员
一起组织验收,决定录取,使整个体检工作比上年提前15~20天,体检人员减少
257人,合格率提高3.3%,出现60多个县上送复查合格率在10%以上,较过去提高
了一倍,其中20多个县达15~20%。80年代以后,本着减少层次,简化程序,缩短
时间,提高效率,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精神,逐年进行探索性改革,经数年实践,
招飞体检工作走出了一条新路子,取得较好的效果。
  1985年,在菏泽地区进行应召学生自行到检查中心受检试点,先由地区把任务、
要求直接部署到学校,各县、市设3~5人的咨询服务站,解答师生提出的问题,并
深入学校,结合思想发动进行摸底,尔后由地区安排,作一次性的检查,层次减少,
程序简化,工作效率明显提高。与上年比,体检人员减少70%,合格率却提高2.3
%。是年,全省招收飞行学员的工作有突破性的进展,出现了重点学校的学生多,
由上年的65%上升到70%;团员多,由上年的89%上升到97%;学生干部多,由上
年的10%上升到15%;入预校验收全优学员多,由上年的47.27%上升到76.36%;
学员的身体素质有了突破,入预校检查合格率达95.9%,是多年来第一次出现的好
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