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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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驻军1970年正式成立计划生育领导机构,具体工作由各级后勤卫生部门负
责。通过反复深入宣传,建立制度和采取一些必要的组织和技术措施,截止1984年,
部队的育龄夫妇都采取了以长效节育方法为主的节育措施,节育率达99.98%,计
划生育“四率”指标连续5年保持在99%以上,曾多次受到军委和全军计划生育领
导小组的表彰,1983年被全军推荐为出席国家计划生育双先全会的代表,1980年以
后,4次被山东省委、省政府评为计划生育红旗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