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后勤保障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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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工短期或长期脱产执行支前任务,其衣食住行的及时妥善解决和科学管理,
是巩固民工队伍,提高民工的支前热情,保证完成支前任务的重要措施。为此,支
前机构通过实践,逐步完善了支前民工的后勤保障组织,制定了民工供应标准和抚
恤标准,并加强了行政管理,为民工胜利完成支前任务创造了条件。
  1、制定供给标准和抚恤办法
  常备民工实行供给制标准,包括粮秣,被服、工具修理等。1946年以前的规定
是,民工的粮食标准与部队同,菜金为部队标准的1/3。1947年7月改为每人每日秋
粮2斤8两或麦粮2斤10两,烧草3斤;民兵每人每日秋粮2斤3两或麦粮2斤6两,烧草
3斤。1948年9月,民工菜金提高到野战军标准的1/2,粮秣标准也略有增加。仅济
南、淮海和渡江、京沪战役期间,山东和华东支前委员会就支出民工粮食1亿多斤,
草1.2亿多斤。1947年7月的供给标准规定,在前线服务3~6个月者,由政府发鞋1
双,服务6~9个月者,发鞋两双;1948年规定,每两个月发鞋1双。1949年1月规定,
服务6个月以上者,冬季发棉衣1套,棉帽1顶,夏季发单衣1套,单帽1顶。实际上,
1948年冬季就开始对民工供应棉衣。据1948年冬~1949年春的不完全统计,就供应
民工鞋23万余双,棉衣4万余套,单衣5万余套。随着牲畜和车辆用于支前,还规定
每天供应毛驴和骡马饲料4~8斤,饲草8~15斤,并规定了马掌、大小车辆和担架
等运输工具的修理费标准,以及马车工人、汽车工人的津贴费标准。供给标准还规
定有,民工每月发黄烟4两,每个民工连发剃头刀1把等。民工的供给,在集结期间
由当地政府负责,集中后由民管局负责,随军民工则由部队负责,最后由支前机关
核销。临时民工多采取义务轮流出工制,不计报酬。运输有一定收发地点者,有的
采用包运制,按每百斤百里发给工资粮12~20斤,常能收到多运快运的效果。供给
提奖制,即超额完成规定的运输任务者,按每百斤百里提奖5~8%,是在供给制基
础上为提高运输效率所采取的有效措施。
  民兵、民工参战支前伤亡,早在1943年3月18日山东省战工会就规定,民兵参
战负伤,免费治疗;致残者,每年发给抚恤金100~300元,殉国者,发给公葬费
200元和一次性发给善后抚恤金400元。1946年5月26日,山东军区、山东省政府明
令公布《关于民兵伤亡抚恤办法》,规定,一等残废全年抚恤金为120斤猪肉,由
政府供给终身生活,其标准相当于地方保安部队;或拨公田3~4亩,由地方组织代
耕以维持其个人终身生活为止。二等残废全年抚恤金为70斤猪肉,并由政府供给其
全年生活费的一半,或拨公田2~3亩,以维持其生活。三等残废全年抚恤金35斤猪
肉。牺牲者,由地方政府办理葬埋,其家属享受与军队烈属同等之待遇。支前民工
多为民兵,事实上享受与民兵同样待遇。1948年6月,冀鲁豫行署、冀鲁豫军区颁
发的《民兵、民工伤亡抚恤暂行办法》规定,凡民兵、民工单独或配合部队作战、
担负战场勤务而殉国者,均发给棺材1口或葬埋费小米400斤;一次性发给抚恤米
150斤;其家属按烈属待遇,无劳力者,由本村全部或部分代耕,有劳力无土地者,
分配一定数量的土地;功绩显著者,可建立烈士祠、碑、塔、坊、匾等予以褒扬,
并将其勋绩入传入志。负伤致残者,称荣誉民,享受荣誉军人同等优待,一等残废
全年抚恤金小米300斤,二等180斤,三等120斤;不能从事劳动者,由政府为其本
人或家属介绍适当职业;有土地者为其代耕;无土地者,分配适量土地。这些规定
的颁布和施行,对于解除参战支前民兵、民工的后顾之忧,起了积极的作用。
  2、建立民站
  民站系统的建立,是随着支前的实践逐步形成的。为了解决大批民工走上前线
的食宿、医疗等问题,冀鲁豫行署和晋冀鲁豫军区后方战勤总指挥部于1946年8月
23日发出训令,要求在民工行军路线上,每隔10~15公里设一休息站,供水供饭;
每隔25~30公里设一宿营站,负责民工食宿;每隔50~60公里设一转运站,负责民
工食宿和准备仓库,以存放民工转运之物资。要求每站配医生1~2人,负责民工医
疗。山东军区、山东省政府也于同年10月发出指示,要求在运输线上设立民站,负
责民兵、民工的生活供应。1947年2月,山东省支前委员会决定,省和行署、专区
支前机构设民站部,县设中心民站,区设大站或小站;要求在民工行军路线上每隔
15公里设一民站,每隔7.5公里设一茶水站。民站组成以地方为主,中心站站长由
县民站部长兼任,大站站长由区干部担任,省支前委员会派出之干部只担任副职。
民站之建立、撤销和调配使用,由省民站部负责。决定还就民站的编制、任务、供
应等作了具体规定。到1947年6月,全省民站达300余处,民站线纵横交错,星罗棋
布,仅胶东地区的80余处民站即先后供应民工粮食472万余斤,木柴558万余斤,马
料168万余斤,谷草347万余斤。济南战役期间,仅鲁中南地区就建立了4条民站线,
总长515公里;各民站物资准备充足,服务细致周到,对保证民工胜利完成支前任
务起了重要作用,特别是蒙阴县刘官庄民站,组织周密,服务全面,20天接待民工
4400余人,被誉为“民工之家”。淮海战役前,为加强民站建设,华东支前委员会
作出《关于民站的决定》。战役期间,建立了7条民站线,其中6条在山东境内,有
170余处民站。据华东支前委员会对67个民站统计,共接待民工189万人,供应粮食
904万余斤,烧柴207万余斤,谷草7.5万余斤,其中临沭县9个民站,10天就接待民
工16万余人,解决住房3244间,铺草8364斤,草苫子3400个,治病77人,修理大、
小车299辆。整个解放战争时期山东地区支前民站分布情况,见附图5-1。
  3、民工行政管理
  生活管理通常以中队(连)为一伙食单位,必要时以分队(排)为单位起伙。中队
编管理排,设炊事班,并民主选举经济委员会或生活委员会,实行经济民主,帐目
公开。开展生产节约运动,挖野菜,拾烧柴;战役间隙节约开支,保证战时粮足菜
香。生活的改善,对巩固民工队伍,保证支前任务的完成,发挥了重要作用。
  行军宿营管理行军前,先调查行进路线上的道路、宿营地的情况,选好行军路
线、休息地点和宿营地;夜间行军找好向导;途中保持适当距离并设路标,交叉路
口设调整哨;提前派人设营等,这对加强支前工作的计划性,减少拥挤、错乱,都
发挥了积极作用。此外,防空也是民工行军宿营中的重要内容,在普遍教育的基础
上,教会民工防空动作、伪装和挖防空洞、防空壕的方法,并多在夜间行军,避免
飞机空袭,所以,民工在空袭中伤亡的极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