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三、支持土改,参加土改 资料库:专题库 章节:军事库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17/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17/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17/article/281/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17/article/281/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决定把土地政策由减租减息改为将地主的土地分给农 民。1947年7月,制定了《中国土地法大纲》,推动了解放区土地改革运动的开展。 山东人民解放军把支持和参加土地改革作为部队群众工作的中心任务,组织干部战 士学习土地改革的方针、政策,及时给家属、亲友写信,宣传土改的意义;同时, 抽调部分人员组成土改工作队,深入农村,帮助农民实行土改,同农民一起吃糠咽 菜,白天一起劳动,晚上一起开会,启发群众的阶级觉悟,使他们认清地主阶级剥 削、压迫农民的本质;培养土改骨干,发动群众同恶霸地主进行面对面的斗争,并 经政府批准,依法惩处恶霸地主。在边沿区活动的工作队,还配合武工队、民兵打 击还乡团的袭扰。经过军民共同努力,各解放区的贫苦农民都分到了土地。翻身农 民更加拥护共产党和人民政府,踊跃参军,积极支前。部队通过参加土改,提高了 觉悟,激发了为保卫胜利果实而战的革命精神,同时也为后来向新区进军开展大规 模的群众工作提供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