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反”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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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1年12月8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反贪污斗争必须大张旗鼓地进行的指示》
,山东军区决定,团以上单位成立专门班子,着手进行准备工作。接着毛泽东批转
了华东军区《关于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斗争的指示》,推动了山东全区部队“
三反”运动大张旗鼓地开展起来。
  根据军委和华东军区的统一部署,山东部队的“三反”运动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学习文件,进行思想动员。领导干部阐明“三反”意义,联系本单位情
况,带头检查官僚主义和生活上的浪费等问题,使大家认识到,建国以后,部队由
农村转入城市,所处环境较为复杂;由于战争的胜利,在相当一部分干部中产生了
骄傲自满、功臣自居、贪图享乐的情绪;领导干部中存在着严重的官僚主义,追求
享受,铺张浪费;一些意志薄弱的人被资产阶级“糖衣炮弹”打中,动员大家积极
投入到“三反”运动中去。第二阶段,坦白交代,检举揭发。进行中,较普遍地在
各级领导干部中不适当地批判所谓对“敌情”估计不足的“右倾情绪”,缺乏根据
地一律事先肯定本单位藏有“老虎”(“老虎”是指贪污1000万元(旧币)以上者。),
下达打“老虎”指标,对少数所谓领导不力的干部,采取撤职或停职的断然措施,
以致第二阶段开始不久就出现了抓“老虎”的急躁情绪,组织“打虎”队,确定“
打虎”对象,订“打虎”指标,由领导挂帅,大会揭、小会挤、个别攻心等方法,
揭发贪污问题。运动于1952年2月进入高潮。第三阶段,进行甄别定案、处理和总
结提高。对“老虎”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取得确凿证据予以定案;对贪污浪费官
僚主义问题,依据政策和本人表现及在运动中的态度,采取区别对待的政策;对运
动初期因所谓妨碍运动而停职、撤职的干部,从轻处理或恢复职务;对被资产阶级
拉过去的蜕化变质分子,政治上的反动分子,派进来的内奸、坐探,一律开除党籍,
立案处理。运动于四五月份基本结束,后转入整党和干部鉴定。
  “三反”运动对于提高部队的政治素质,改进工作作风,完善各种制度,都起
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对“敌情”估计过头,发生了斗争面过宽和逼供信现象,打出
了大批假“老虎”。这些问题,有的开始发现即作纠正,有的在定案中作了适当处
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