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政治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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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解放军团和相当于团以上单位设政治部(处),是管理党的工作和政治工作
的领导机关。山东人民抗日起义武装及其他性质的部队一经编入八路军建制,即着
手建立政治工作,设置政治机关。1938年12月山东纵队成立后,进一步健全了各级
政治机关;营、连分别设政治教导员、政治指导员。政治机关的工作内容,主要包
括思想工作和组织工作两方面,其职责是:组织部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的法律、法令和科学文化知识;管理部队党的思
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共青团的工作;管理干部和领导班子建设;开展文化工作;进
行保卫工作、群众工作和瓦解敌军的工作;开展作战、训练、后勤和科研中的政治
工作。通过这些工作,保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
家的法律、法令在军队中贯彻执行,端正军队建设的正确方向,提高军队的军政素
质和战斗力,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省军区、军分区政治部还协同地方党委和政府
开展兵役和民兵政治工作。1938年和1942年颁发的八路军政治工作条例,以及1954
年颁发的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都强调政治工作是党的工作,政治机关是党的
工作机关。政治工作在军队各项工作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政治工作要围绕和服
务于军队的中心任务和各项具体任务,在各方面起保证作用。“文化大革命”期间,
政治机关遭到破坏,江青反革命集团被粉碎以后,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
经过拨乱反正,逐步恢复了政治机关的职能和作用,树立了领导就是服务,机关要
为部队服务的思想,认真履行职责,正确行使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