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军政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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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37年7月中共中央在实行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形势下,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军
队的绝对领导,决定在师以上及独立行动的部队,建立军政委员会。1938年9月,
肖华率一一五师三四三旅机关干部100余人抵乐陵,组建八路军东进抗日挺进纵队,
并成立军政委员会,肖华任军政委员会书记和纵队司令员、政治委员。1939年3月
中旬,陈光、罗荣桓率一一五师师部及三四三旅六八六团到达鲁西,与鲁西区党委
联合组成鲁西军政委员会,罗荣桓、陈光、王秉璋、黄励、张霖之、赵 、朱则民
为委员,罗荣桓任书记,统一领导鲁西地区党政军民的各项工作。8月9日,经中共
中央北方局批准,成立山东军政委员会,由朱瑞、徐向前、郭洪涛、罗荣桓、陈光、
黎玉、张经武为委员,朱瑞任书记(兼)。军政委员会为统一地区党、政、军、民工
作的领导机关。1940年4月30日,黄克诚率八路军第二纵队主力到达冀鲁豫地区,
与当地部队统一整编,经北方局批准成立冀鲁豫军政委员会,黄克诚、杨得志、张
玺、崔田民、信锡华、晁哲甫、安法乾为委员,黄克诚、崔田民先后任书记。
  1941年2月7日,中央军委颁布八路军、新四军《军政委员会条例》。《条例》
规定,在军、师、旅、团、支队,军区、军分区成立军政委员会,作为党的领导机
关,集体讨论决定重大问题,领导军队的军事、政治工作。各级军政委员会由军政
首长和参谋长、政治部(处)主任等主要负责人组成,由政治委员担任主席(书记)。
20日,中央军委指示一一五师、山东纵队分别成立军政委员会。8月19日,中共中
央书记处、中央军委决定,山东分局为统一山东党、政、军、民的领导机关,分局
暂由朱瑞、罗荣桓、黎玉、陈光组成,朱瑞任书记;山东纵队、一一五师两军政委
员会联合组成新的山东军政委员会,罗荣桓、黎玉、陈光、肖华、陈士榘、罗舜初、
江华为委员,罗荣桓任书记。山东军政委员会隶属于山东分局。山东纵队和一一五
师按《条例》规定,先后在师、旅、团及纵队、支队、军区、军分区成立了军政委
员会,作为各该部队党的领导机关。
  冀鲁豫边区根据《条例》于1941年2月将军政委员会改名为军政党委员会。8月
14日,冀鲁豫军政党委员会决定,无主力部队活动的第一、二、五、六军分区取消
军政党委员会;有主力部队活动的第三,四、七军分区予以保留,但属于军政党委
员会的工作,统一于地方同级党委。1942年6月,冀鲁豫边区军政党委员会撤销,
党、政、军、民各项工作统一于区党委领导。
  军政委员会在军队党委制中断的情况下,对于保证集体领导,防止个人专断,
起过积极作用。但是,军政委员会成员由上级指定而非选举产生,军政委员会与首
长关系不明确,各级军政委员会之间也未构成上下级关系,军政委员会是秘密组织,
其决定只能用机关名义下达、上报,影响了党统一领导作用的发挥。解放战争时期,
随着军队党委制的恢复,军政委员会即行撤销。
  1942年3月至7月,中共中央代表刘少奇来山东帮助指导工作,召开山东分局和
山东军政委员会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了山东的战略方针等重大事项,规定一切领
导权集中于山东分局,山东军政委员会隶属于山东分局。刘少奇在山东所进行的一
系列工作,具体地体现了党中央的正确路线,提高了干部的马列主义水平,对山东
胜利渡过抗战最艰苦的阶段,并使以后的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具有决定的
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