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辑 党委制 资料库:专题库 章节:军事库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17/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17/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17/article/221/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17/article/221/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在军队中的团和相当于团以上单位,建立党的委员会, 党的各级委员会是各该部队统一领导和团结的核心。党委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 分工负责制,是实现党对军队领导的根本制度。凡部队中一切重大问题,除在紧急 情况下由首长机断处置,事后向党委报告外,都由党的委员会讨论并作出决定,属 于军事工作方面的,由军事主官组织实施,属于政治工作方面的,由政治委员组织 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