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辑 第三野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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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8年11月1日,中央军委发出通令,对全军的组织编制、番号作了统一规定:
中国人民解放军分为野战部队、地方部队和游击部队。野战部队的纵队改称军,军
以上设兵团、野战军两级,军以下各级一般按三三制编组。1949年1月15日,中央
军委决定各野战军改为按序数排列,华东野战军改称第三野战军。淮海战役结束后,
第三野战军转入整训,2月9日实施统一整编,部队编成4个兵团、15个军、1个特种
兵纵队,以及教导师等。司令员陈毅,政治委员陈毅(兼),副司令员粟裕,第一副
政治委员谭震林,第二副政治委员粟裕(兼),参谋长张震,政治部主任唐亮,政治
部副主任钟期光;后勤部部长刘瑞龙,政治委员刘瑞龙(兼)。
  教导师 1949年2月组建,师长冯文华,政治委员卢富贵,副政治委员汪大漠,
政治部主任汪大漠(兼)。
  特种兵纵队(兼炮兵司令部) 司令员陈锐霆,政治委员张凯,副政治委员刘述
周,参谋长叶超,政治部主任俞新华,副参谋长董尧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