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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辑 世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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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朝入关后,将接受明朝的降军和招募的汉人编为绿营兵。一人在伍全家被编 入兵籍,父兄在伍子弟为余丁,父兄死由子弟替补,世代相袭,以兵为业,所以也 称“世业兵制”。清历朝驻山东绿营兵额为1.7~2.4万人。绿营兵与八旗兵同为清 代的正规军。   “世兵制”有两条原则。一是兵丁以土著为原则。这是绿营兵制的重要制度。 “土著”,在绿营兵制中有两种含义,其一是只招本地人当兵。清初入关,因用兵 之时,急待补充,多随地招募绿营兵,军事将平,遂定募补兵丁必须本地土著,禁 止招募外来且籍贯不明者。如本地壮丁缺少,无人应募,不得不从他省招募时,被 招募兵丁都须携带家口赴军营所在地居住,使其成为本地“土著”。其二是固定不 移。兵士应募时,虽出于自愿,但入伍后不能自由退出。一朝应募,便终身兵营服 务。入伍后逃避兵役,军营可按户籍追索。固定不移和兵皆土著的制度,对于部队 的管束有一定的作用。二是兵丁以世业为原则。绿营所以成为世业兵制,基于拔补 制度。绿营拔补,凡骑兵拔于步战兵,步战兵拔于守兵,守兵拔于余丁,无余丁乃 募于民。其中余丁一项,便是使绿营成为“世兵制”的根本制度。“余丁”就是由 绿营收养的子弟。他们的饷银微薄,每名月给5钱,只有马兵饷银的1/4。凡余丁到 16岁,如有出缺,有资格考补守兵。此制好处有三。第一,他们生长在兵家,执锐 披坚,见闻习惯,比从民间招募者易于训练;第二,绿营兵粮饷过薄,其子弟有余 丁月饷可领,便可得到少许补充;第三,遇征调,余丁有随正兵服兵役的义务,可 分担一部分运输,使战时少征民夫。有此三利,所以绿营特立余丁制度,以为挑补 缺额的预备。但是,兵家人口繁衍,子弟众多,而绿营又有定额,出缺有限,余丁 考补很困难,有时缺一兵,应考者有几十人之多。世兵制扩充兵员,主要用考拔, 首先以身体强壮、技艺优娴者充补。督、抚、提、镇对本标及相近营汛,都亲自考 拔,余由副将、参将考拔,于巡阅属营时复核。若考拔失实及虚占名粮,严加处治。 所以有的余丁一生也考不上一份俸饷。凡补入营兵入伍,得有5人联名具保,互相 监察,如有不遵约束生事扰民,容奸保匿,脱离队伍,违犯纪律者,都要照律处治, 并连坐其上级。   晚清驻山东的绿营兵,同全国一样,承平既久,暮气日深。自同治迄光绪,迭 经裁汰,绿营之制,仅存而已。政治上腐败,战斗力很差。究其原因,俸饷比八旗 兵低,马兵、战兵只有旗兵同等兵的1/2,微薄的待遇,难养一家之口,不得不别 谋生计,因而妨碍训练,减低战斗能力;防区广,勤务繁杂,不能集中管理,纪律 容易破坏;调遣成法,遇事由各营零星抽凑,兵将不相识,临阵难尽力,指挥不能 统一,每为战败因素;公开“吃空”,贪污成风,准许提督克扣名粮80份,总兵60 份,副将、参将、都司、守备等各有定数,即下至把总亦可克扣4份。军官贪污成 风,与兵士待遇之苦,适成强烈对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