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特赦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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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9年9月10日,高检院向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发出贯彻中央
关于在国庆10周年对确已改恶从善的蒋介石集团和伪满洲国的战争罪犯、反革命罪
犯和普通刑事罪犯实行特赦的指示的紧急通知,要求做好特赦的准备工作。省检察
院于9月14日召开各分、市院负责劳改检察工作干部参加的紧急会议,学习高检院
的通知和中内关于特赦的政策、规定,讨论省院拟定的贯彻执行高检院关于特赦罪
犯紧急通告的工作意见,并于9月21日下达各级检察院执行。省检察院在工作意见
中,要求检察机关在特赦工作中正确行使检察权,把好材料关、审批关、复查关,
防止错赦、漏赦。根据这一要求,全省共抽调165名检察干部(内有各级检察长43名、
检察员122名),参予特赦检察。做了3个方面的工作:(1)配合公安、法院组织犯人
学习特赦令和《人民日报》有关社论,参与排队摸底,收集材料;(2)审查了3939
名犯人的特赦材料。对确已改恶从善的3855人(其中反革命犯943人、刑事犯2912人)
,报党委批准予以特赦;对有分岐意见的84人,携卷深入原监管单位复查后报党委
批准,作出不予特赦的决定;(3)特赦过程中,配合公安、法院向劳改犯、未决犯
和社会上的地、富、反、坏分子开展政治攻势,促使他们分化瓦解。在押犯中,有
14346人(占在押犯的26.2%)写出检举材料478383份;社会上的地、富、反、坏分
子有68369人坦白检举;有2925名反革命和其他刑事犯罪分子投案自首,交出长短
枪271支、子弹5000余发、机枪2挺、小炮2门、电台1部、黄金171两、银元1万元和
大宗罪证材料。根据犯罪分子提供的线索,全省共破获政治案件649件,刑事案件
3909件。滕县由于在押犯的检举,使一个外逃反革命集团的19名成员全部落网。莱
芜县在押犯李玉田供出在干日伪情报员时,向侵华日军密报,使泰山军分区司令部、
政治部,中共泰山地委机关被敌人“围剿”,造成军分区政委汪洋等300余人牺牲。
为这一长期没有搞清的“基山惨案”提供了重要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