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人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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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0年,省检察署建立之初,从各部门调入的干部,在政治上、思想上、业务
上都有待提高。为此,省检察署根据高检署和华东分署关于“加强在职干部的政治
理论、文化业务教育,有计划地开办训练班,并以边做边学的方法加以培养使用”
的指示,采取多种方法,区别不同对象,分期分批举办短期培训班,学习政治理论
和法律知识。
  1951年,为了尽快提高检察干部的政策业务水平,各级检察署,普遍建立每周
半天的业务学习及每周一次业务研究会的制度。学习有关检察业务的文件、书刊、
政策法令及工作经验、工作制度等材料。
  1953年,省检察署选送50名县检察长一级干部到华东政法学院学习,30名县检
察员一级干部到山东省行政学院学习。
  1954年,全省检察机关通过多种渠道,共培训干部90名。
  1955年,省院根据高检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人民检察院业务学习的通知》
的要求,向各分、市院发出《1955年业务学习计划》,要求全体检察干部认真学习
《宪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逮捕拘留条例》,系统地了解检察工作的基
本原则、职权和行使职权的程序,提高业务水平。本年省院通过省行政学院设立的
检察业务训练班培训干部68名。其中县检察长3名,分、市、县院检察员47名,秘
书、书记员各1名,尚未确定职务的(含军队转业干部)16名。这期训练班,还结合
全省检察工作试点经验,自拟讲稿,讲解侦查与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一般监督等
基本程序和经验。对新调入的检察长,由省院以召开检察长会议的方式,进行短期
培训后,再到职工作;新调入的一般干部,由分、市院以召开专业会议的方式进行
培训。
  1956年,为使新增加的一大批检察干部尽快熟悉检察业务和基本的法律知识,
省院于5月1日下达《关于各地自行举办临时业务训练班的通知》,要求各分、市院
集中4-8周的时间举办训练班,将新增加的干部全部进行一次培训。据10月底不完
全统计,各分、市院通过举办训练班,培训干部412名,占当年新增干部数的44.8
%。济南、昌潍、莱阳、聊城等地区,采取学习与工作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办理案
件,巩固学习成果。另外,本年全省选送118名干部到省政法干校培训,12名到中
南政法干校培训。
  为了适应自行侦查工作的需要,省院于1956年10月至1957年1月举办一期有52
名分、市院和重点县(市)院侦查干部参加的专业培训班,学习侦查业务、司法摄影、
痕迹学、现场勘验等专业知识。
  1959至1962年,全省共选送582名县检察长以上干部到中央政法干校学习;有
1034名检察干部分期分批到省政法学院学习培训。
  检察机关重建后,为尽快提高检察人员的业务素质,1979年下半年,省院先后
举办两期大型检察干部学习班,各级检察机关也通过以会代训和公、检、法合办学
习班等形式,组织检察干部学习法律。据9月24日统计,全省参加学习的干警1240
人,占当时实有人数的84.4%。
  1980年,全省检察干警迅速增加,其中80%是军队转业和从企事业等单位调入
的。各级检察机关采取在职培训与离职培训相结合、短期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的
方法,抓紧培训工作。重点是学习《刑法》、《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
法》。据不完全统计,1980年全省检察机关举办各种类型培训班276期,培训干部
4313人,占在职干部的71.3%。
  1985年,根据中央和省委的指示,省检察院把检察干警的培训工作当作一项战
略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干部培训五年规划,要求经过培训,使干部结构、
业务素质和文化素质逐步向高层次发展;开辟多种办学渠道,加大培训数量,提高
培训质量。全年参加省检察院委托山东大学举办的检察干部培训班学习的68人,参
加省电视大学法律中专班学习的239人,考入各类大专院校学习的120人。同时,还
在山东大学和济南警官学校举办了刑事摄影进修班、刑事技术培训班;在省司法干
部管理学院举办了检察长培训班。
  本年,根据省委指示,省检察院对33名大专毕业的青年干部,分三批下基层锻
炼,每批时间为2年,第一批15人,于3月到济南市检察系统进行工作锻炼。
  1987年9月1日,经省教委批准,省检察院委托省广播电视大学开办的检察系统
法律中专班正式开学,参加学习的人员2410名。本年,省院委托省政法管理干部学
院办大专专修班,学员55名;举办各类专业短训班3期,培训学员167名;为高检院
办的各类短训班输送学员20名。
  1988年,全省共17个分、市院,有15个分、市院建立了专门教育机构,组织
2910名干警参加了电大法律班学习,有258名干警参加成人自修学习。上半年,省
院及各分、市院采取自行集训、委托代训和分散学习等方式,对1987年分配到检察
机关工作的284名军队转业干部,进行了3至4个月的上岗前业务培训。
  本年9月,全省检察系统第一期电大法律专业证书班开学,录取学员2319名。
其中具有大专学历免试入学的458名。
  1990年10月,省院委托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对36名新任的县级院检察长,进
行2个月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