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省检察署建立之初,从各部门调入的干部,在政治上、思想上、业务
上都有待提高。为此,省检察署根据高检署和华东分署关于“加强在职干部的政治
理论、文化业务教育,有计划地开办训练班,并以边做边学的方法加以培养使用”
的指示,采取多种方法,区别不同对象,分期分批举办短期培训班,学习政治理论
和法律知识。
1951年,为了尽快提高检察干部的政策业务水平,各级检察署,普遍建立每周
半天的业务学习及每周一次业务研究会的制度。学习有关检察业务的文件、书刊、
政策法令及工作经验、工作制度等材料。
1953年,省检察署选送50名县检察长一级干部到华东政法学院学习,30名县检
察员一级干部到山东省行政学院学习。
1954年,全省检察机关通过多种渠道,共培训干部90名。
1955年,省院根据高检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人民检察院业务学习的通知》
的要求,向各分、市院发出《1955年业务学习计划》,要求全体检察干部认真学习
《宪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逮捕拘留条例》,系统地了解检察工作的基
本原则、职权和行使职权的程序,提高业务水平。本年省院通过省行政学院设立的
检察业务训练班培训干部68名。其中县检察长3名,分、市、县院检察员47名,秘
书、书记员各1名,尚未确定职务的(含军队转业干部)16名。这期训练班,还结合
全省检察工作试点经验,自拟讲稿,讲解侦查与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一般监督等
基本程序和经验。对新调入的检察长,由省院以召开检察长会议的方式,进行短期
培训后,再到职工作;新调入的一般干部,由分、市院以召开专业会议的方式进行
培训。
1956年,为使新增加的一大批检察干部尽快熟悉检察业务和基本的法律知识,
省院于5月1日下达《关于各地自行举办临时业务训练班的通知》,要求各分、市院
集中4-8周的时间举办训练班,将新增加的干部全部进行一次培训。据10月底不完
全统计,各分、市院通过举办训练班,培训干部412名,占当年新增干部数的44.8
%。济南、昌潍、莱阳、聊城等地区,采取学习与工作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办理案
件,巩固学习成果。另外,本年全省选送118名干部到省政法干校培训,12名到中
南政法干校培训。
为了适应自行侦查工作的需要,省院于1956年10月至1957年1月举办一期有52
名分、市院和重点县(市)院侦查干部参加的专业培训班,学习侦查业务、司法摄影、
痕迹学、现场勘验等专业知识。
1959至1962年,全省共选送582名县检察长以上干部到中央政法干校学习;有
1034名检察干部分期分批到省政法学院学习培训。
检察机关重建后,为尽快提高检察人员的业务素质,1979年下半年,省院先后
举办两期大型检察干部学习班,各级检察机关也通过以会代训和公、检、法合办学
习班等形式,组织检察干部学习法律。据9月24日统计,全省参加学习的干警1240
人,占当时实有人数的84.4%。
1980年,全省检察干警迅速增加,其中80%是军队转业和从企事业等单位调入
的。各级检察机关采取在职培训与离职培训相结合、短期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的
方法,抓紧培训工作。重点是学习《刑法》、《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
法》。据不完全统计,1980年全省检察机关举办各种类型培训班276期,培训干部
4313人,占在职干部的71.3%。
1985年,根据中央和省委的指示,省检察院把检察干警的培训工作当作一项战
略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干部培训五年规划,要求经过培训,使干部结构、
业务素质和文化素质逐步向高层次发展;开辟多种办学渠道,加大培训数量,提高
培训质量。全年参加省检察院委托山东大学举办的检察干部培训班学习的68人,参
加省电视大学法律中专班学习的239人,考入各类大专院校学习的120人。同时,还
在山东大学和济南警官学校举办了刑事摄影进修班、刑事技术培训班;在省司法干
部管理学院举办了检察长培训班。
本年,根据省委指示,省检察院对33名大专毕业的青年干部,分三批下基层锻
炼,每批时间为2年,第一批15人,于3月到济南市检察系统进行工作锻炼。
1987年9月1日,经省教委批准,省检察院委托省广播电视大学开办的检察系统
法律中专班正式开学,参加学习的人员2410名。本年,省院委托省政法管理干部学
院办大专专修班,学员55名;举办各类专业短训班3期,培训学员167名;为高检院
办的各类短训班输送学员20名。
1988年,全省共17个分、市院,有15个分、市院建立了专门教育机构,组织
2910名干警参加了电大法律班学习,有258名干警参加成人自修学习。上半年,省
院及各分、市院采取自行集训、委托代训和分散学习等方式,对1987年分配到检察
机关工作的284名军队转业干部,进行了3至4个月的上岗前业务培训。
本年9月,全省检察系统第一期电大法律专业证书班开学,录取学员2319名。
其中具有大专学历免试入学的458名。
1990年10月,省院委托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对36名新任的县级院检察长,进
行2个月的培训。
第四辑 人员培训
1950年,省检察署建立之初,从各部门调入的干部,在政治上、思想上、业务
上都有待提高。为此,省检察署根据高检署和华东分署关于“加强在职干部的政治
理论、文化业务教育,有计划地开办训练班,并以边做边学的方法加以培养使用”
的指示,采取多种方法,区别不同对象,分期分批举办短期培训班,学习政治理论
和法律知识。
1951年,为了尽快提高检察干部的政策业务水平,各级检察署,普遍建立每周
半天的业务学习及每周一次业务研究会的制度。学习有关检察业务的文件、书刊、
政策法令及工作经验、工作制度等材料。
1953年,省检察署选送50名县检察长一级干部到华东政法学院学习,30名县检
察员一级干部到山东省行政学院学习。
1954年,全省检察机关通过多种渠道,共培训干部90名。
1955年,省院根据高检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人民检察院业务学习的通知》
的要求,向各分、市院发出《1955年业务学习计划》,要求全体检察干部认真学习
《宪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逮捕拘留条例》,系统地了解检察工作的基
本原则、职权和行使职权的程序,提高业务水平。本年省院通过省行政学院设立的
检察业务训练班培训干部68名。其中县检察长3名,分、市、县院检察员47名,秘
书、书记员各1名,尚未确定职务的(含军队转业干部)16名。这期训练班,还结合
全省检察工作试点经验,自拟讲稿,讲解侦查与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一般监督等
基本程序和经验。对新调入的检察长,由省院以召开检察长会议的方式,进行短期
培训后,再到职工作;新调入的一般干部,由分、市院以召开专业会议的方式进行
培训。
1956年,为使新增加的一大批检察干部尽快熟悉检察业务和基本的法律知识,
省院于5月1日下达《关于各地自行举办临时业务训练班的通知》,要求各分、市院
集中4-8周的时间举办训练班,将新增加的干部全部进行一次培训。据10月底不完
全统计,各分、市院通过举办训练班,培训干部412名,占当年新增干部数的44.8
%。济南、昌潍、莱阳、聊城等地区,采取学习与工作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办理案
件,巩固学习成果。另外,本年全省选送118名干部到省政法干校培训,12名到中
南政法干校培训。
为了适应自行侦查工作的需要,省院于1956年10月至1957年1月举办一期有52
名分、市院和重点县(市)院侦查干部参加的专业培训班,学习侦查业务、司法摄影、
痕迹学、现场勘验等专业知识。
1959至1962年,全省共选送582名县检察长以上干部到中央政法干校学习;有
1034名检察干部分期分批到省政法学院学习培训。
检察机关重建后,为尽快提高检察人员的业务素质,1979年下半年,省院先后
举办两期大型检察干部学习班,各级检察机关也通过以会代训和公、检、法合办学
习班等形式,组织检察干部学习法律。据9月24日统计,全省参加学习的干警1240
人,占当时实有人数的84.4%。
1980年,全省检察干警迅速增加,其中80%是军队转业和从企事业等单位调入
的。各级检察机关采取在职培训与离职培训相结合、短期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的
方法,抓紧培训工作。重点是学习《刑法》、《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
法》。据不完全统计,1980年全省检察机关举办各种类型培训班276期,培训干部
4313人,占在职干部的71.3%。
1985年,根据中央和省委的指示,省检察院把检察干警的培训工作当作一项战
略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干部培训五年规划,要求经过培训,使干部结构、
业务素质和文化素质逐步向高层次发展;开辟多种办学渠道,加大培训数量,提高
培训质量。全年参加省检察院委托山东大学举办的检察干部培训班学习的68人,参
加省电视大学法律中专班学习的239人,考入各类大专院校学习的120人。同时,还
在山东大学和济南警官学校举办了刑事摄影进修班、刑事技术培训班;在省司法干
部管理学院举办了检察长培训班。
本年,根据省委指示,省检察院对33名大专毕业的青年干部,分三批下基层锻
炼,每批时间为2年,第一批15人,于3月到济南市检察系统进行工作锻炼。
1987年9月1日,经省教委批准,省检察院委托省广播电视大学开办的检察系统
法律中专班正式开学,参加学习的人员2410名。本年,省院委托省政法管理干部学
院办大专专修班,学员55名;举办各类专业短训班3期,培训学员167名;为高检院
办的各类短训班输送学员20名。
1988年,全省共17个分、市院,有15个分、市院建立了专门教育机构,组织
2910名干警参加了电大法律班学习,有258名干警参加成人自修学习。上半年,省
院及各分、市院采取自行集训、委托代训和分散学习等方式,对1987年分配到检察
机关工作的284名军队转业干部,进行了3至4个月的上岗前业务培训。
本年9月,全省检察系统第一期电大法律专业证书班开学,录取学员2319名。
其中具有大专学历免试入学的458名。
1990年10月,省院委托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对36名新任的县级院检察长,进
行2个月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