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类 学术刊物与学术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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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辑 学术刊物
  中华民国法学会山东省分会、山东省法学会筹委会、山东省法学会,都创办了
自己的学术刊物。
  《法学季刊》。1937年由中华民国法学会山东省分会创办。每季出版1次,登
载关于法律、政治、经济范围而具公开性质之稿件,分论著、转载、译述、附录等
4类。稿件主要由该会各专门委员会及会员撰写,外来稿件经审查认可者,亦得登
载。该刊于1937年1月出版了第一卷第一期,刊载法学研究文章19篇,印600册。
  《山东法学通讯》。于1983年由山东省法学会筹备委员会创办,为不定期的内
部刊物。1983年出版两期,刊登有关法学研究方面的文章25篇,以及中国法学会、
山东省法学会筹委会的工作计划要点。每期印3000册。
  《山东法学》。1986年由山东省法学会创办。为专业学术理论刊物,由著名书
法家舒同题写刊名。其宗旨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针,坚持四项基本原
则,贯彻党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以促进法学理论研究,加强法制建设
为宗旨,宣传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宣传我国宪法、法律,研究、探讨我国立法和
司法实践中的重大理论问题,积极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服务,为四化建
设和两个文明建设服务。当年试刊3期,1987年定为季刊,内部发行,每期3000册。
1988年改为国内外公开发行。设有法学论坛、立法研究、司法实践、调查报告、人
民调解、青少年犯罪、律师公证、法制史料、案例分析、法律咨询等栏目。至1990
年共出正刊19期,增刊2期。1986-1988年主编为孙明道,副主编为曲本祥;1989-
1990年主编为周德仁,副主编为孙明道、曲本祥。
  《会员通讯》。1986年由山东省法学会办公室创办。为指导全省法学研究开展
的不定期内部资料。主要登载国内外法学研究动态、信息、学会组织建设、工作安
排和法学研究参考资料与科学研究成果。每期印2000册-3000册,发全体会员,赠
送有关机关,并进行资料交换,1986-1990年共编发31期。
  《齐鲁法学论丛》。1989年由山东省法学会创办。为选载每年法学研究文章,
反映学术研究成果的年刊。每年视研究成果的种类、数量,分篇出版或出版综合卷,
印数依需要确定。1989年出综合本一部,分为打击经济犯罪、诉讼法学、婚姻法学、
经济法学、法制心理学5编,选载研究文章55篇。1990年出综合本1部,分为诉讼法
学、行政法学、青少年犯罪、民法学4编,选载研究文章54篇。

         第二辑 学术交流
  山东省法学会在组织推动全省法学研究的同时,还与国内外法学界、法律界人
士开展了友好交往和学术交流。在国际交往和学术交流方面,山东省法学会筹备委
员会与山东省律师协会联合,先后于1981年11月和1982年3月,与以美国刑事和犯
罪荣誉委员会执行副主席小弗雷德里克·沃德为团长的访华团一行35人,和以美国
律师潘乃刚为团长的访华团一行7人,在济南进行了学术座谈,并陪同在山东各地
参观访问。1984年10月,山东省法学会筹备委员会与日本野宫利雄为团长的律师访
华团一行9人在济南举行了学术座谈,并组织、陪同旁听审判,参观了山东省监狱。
  1987年6月,山东省法学会受中国法学会的委托,与烟台大学联合举办了中美
学者第二次青少年犯罪学术讨论会。以山东省法学会副会长、烟台大学副校长杨春
洗教授为团长的30名中方代表出席会议,就青少年犯罪的早期预防、社会帮教、青
少年司法制度、律师在青少年犯罪案件中的作用等问题进行了学术交流。中、美双
方各有6名主要发言人在大会上宣读论文,并就论文进行了提问和广泛讨论。中方
代表向美方代表宣传、介绍了中国在预防和治理青少年犯罪方面的方针、政策、理
论和实践,回答了美方代表的种种提问,讨论会期间还邀请美方代表旁听了烟台芝
罘区法院对青少年犯罪案件的审判,同有关法官、检察官、律师等进行了座谈。中
国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朱剑明、烟台市市长俞正声等出席会议。
  1990年4月22日至27日,山东省法学会受第十四届世界法律大会中国组委会的
委托,与山东省律师协会、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组织了以周德仁为团长的41人
山东代表团,出席了在北京举行的主题为“法律为世界和平与发展服务”的第十四
届世界法律大会,参加了21个专题的学术交流,与参加会议的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
法律人士进行了广泛的交流。
  在国内学术交流方面,山东省法学会及其所属11个学科研究会,先后40余次、
120余人参加了中国法学会及其所属学科研究会和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等单位举
办的全国性或地区性学术交流会。6个市、地法学会13次、50余人次参加了全国计
划单列城市、沿海开放城市和跨省性的地域毗邻地区学术交流。共提交论文、调查
报告150篇。同时还组织举办了区域性学术交流活动。山东省法学会于1987年10月
在青岛举办了华东七省市法学会工作经验交流会,上海市及江苏、浙江、安徽、江
西、福建、山东各省的法学会负责人,会刊编辑部负责人及部分市、地法学会负责
人出席。会议就学科研究会的学术活动,创办好报、刊,开展法律服务等问题进行
了交流。中国法学会秘书长陈为典到会指导,省委常委、秘书长、政法委书记高昌
礼专程到青岛看望与会人员。山东省法学会与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华东联络与研
究中心于1990年6月在泰安联合举办了华东地区第六次青少年犯罪问题科学讨论会。
会议主题是青少年犯罪大案、要案的趋势、规律和防治对策。华东地区七省、市,
河北、辽宁、湖北、湖南、司法部预防犯罪与改造研究所、《民主与法制》杂志社
等地区、单位的代表100余人出席会议,交流论文、调查报告60余篇。中国青少年
犯罪研究会会长张黎群、副会长徐建、郭翔,秘书长肖约之,山东省政府特邀顾问
韩邦聚,山东省法学会会长周德仁、副会长孙明道及省政法各部门和泰安市的负责
人出席了会议。临沂地区法学会于1990年8月在临沂市召开了苏、鲁、豫、皖毗邻
地市法学会工作和学术交流会。徐州、常州、苏州、盐城、连云港、商丘、开封、
周口、蚌埠、滁县、阜阳、临沂、济宁、枣庄、日照等15个地、市的代表68人出席
会议,提出论文28篇。对新形势下经济犯罪的特征、手段、规律、根源、危害及预
防对策、治理措施进行了探讨。并交流了开展法学研究活动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