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初期,山东省法学研究已有初步开展,但由于当时的中心任务是清除各种
旧制度及其影响,尚未来得及建立系统的法学研究机构。1958年后,由于“左”的
影响,法学视为资产阶级所专有,处于被批判、清除之列。至1978年拨乱反正后,
法学研究才重新被重视,全省性的法学学术团体和研究机构也随之逐步建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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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初期,山东省法学研究已有初步开展,但由于当时的中心任务是清除各种
旧制度及其影响,尚未来得及建立系统的法学研究机构。1958年后,由于“左”的
影响,法学视为资产阶级所专有,处于被批判、清除之列。至1978年拨乱反正后,
法学研究才重新被重视,全省性的法学学术团体和研究机构也随之逐步建立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