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社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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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代末到60年代中期,主要是通过组织劳教人员到社会上参观,邀请各界知
名人士到劳教所作报告等形式,对劳教人员进行社会教育。1965年10月,省宝山劳
教队结合建国15周年辉煌成就教育,分批组织劳教人员到附近农村及济南市机床一、
二厂等单位参观学习,接受工人阶级和贫下中农再教育。
1982-1984年,全省有6个劳教所在清明节组织劳教人员祭扫烈士墓,听取革命
先烈事迹报告。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内容之一,引起了
全党、全社会的高度重视。据统计,1982-1987年,各级党、政、工、青、妇等领
导和各界代表755批6684人次先后到各劳教所视察工作,看望劳教人员,赠送书籍
和学习生活用品。1982年5月13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雷、李予昂、杨介人等
在省公安厅副厅长王健陪同下,到省第一劳教所视察工作。同年,团省委、省青联
组织的“帮青送暖报告团”一行10余人,到该所看望失足青少年,召开大会进行了
演讲,教育劳教人员“要看到光明前途,自觉接受改造,早日成为建设社会主义的
有用之材”,并赠送了书籍。1983年3月青岛市文化宫、青岛海滨职业大学团委到
青岛市劳教所,对劳教人员开展了“帮心送暖”活动。山东大学哲学系8名应届毕
业生到济南市大丘山劳教所,向劳教人员赠送了书籍,并宣读了山东大学党委副书
记戈平写的“改过自新、前途光明”的赠言及全体同学给该所劳教人员的一封信,
并作了“树立革命人生观”、“热爱祖国、振兴中华”等四个专题的演讲。1985年
12月,省老年大学的46位老人,到省第一劳教所看望失足青少年,并与他们携手联
欢,同台演出文艺节目。
1986年2月,省委副书记、省长李昌安,副省长、省政法委书记马连礼分别到
济南市劳教所、省第一劳教所看望了劳教人员。同年6月,老山前线一等功臣盛其
顺应邀到济南市劳教所作了题为“亏了我一个,幸福十亿人”的报告,并看望劳教
人员。
1989年,省第一劳教所和济南市劳教所分别邀请优秀共青团员张海迪到劳教所
作了理想前途的报告。
1986年以后,各劳教单位遵照中共政法工作座谈会提出的劳改劳教工作要向前、
向外、向后延伸的指示精神,积极开展了“三个延伸”工作,截至1990年底,全省
7个劳教所先后同80个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大型企业签订了联合帮教协议,与劳
教人员原单位、家庭、街道、派出所签订帮教协议书4726份,占全省劳教人员总数
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