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戒看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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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 建国初期,各劳改队的监区都是较矮的灰土或砖灰结构的围墙,农场和
临时工程单位,均是土圩子甚至划地为界。多数单位不通电,夜间照明靠汽灯,缺
少通讯设施。1956年后,条件逐渐改善,70年代后期发展迅速,到1985年,全省21
个劳改场所,都筑起了4米-5米高的砖、石水泥结构的监区围墙, 墙上架设高压电
网,各哨位、值班室都有电话、电铃、讯号等报警设施。从1986年起,全省各劳改
单位普遍配备了单鞠线台、基地台、车截台和手持机,部分单位还安装了比较先进
的电控报警装置,有的单位禁闭室还装有电视监控。为了加强对警戒设施的管理,
1989年10月,省劳改局通知要求各单位每年要从劳改事业费的狱政事业费中,安排
部分资金专项用以改善技术装备,各类装备必须为监管改造服务,由专门机构或监
管机构统一管理。
看押 山东的劳改罪犯一直实行武装看押。50年代,看押任务由公安部队担任。
60年代后,由人民解放军担任。从1980年始,由武装警察部队担任。对武装看押兵
力的配备及警戒任务规定按照“劳改条例”和《细则(试行)》执行。1957年,公安
部和总参谋部对看押部队与劳改机关的职责分工作了明确规定,看押部队首长为所
在监狱、劳改队的党委成员,以协调相互间关系。40年来,出色地完成了看守任务。
警民联防 1956年,根据省公安厅和山东公安军司令部指示,各监狱劳改队普
遍建立了有劳改机关、看押部队及驻地机关、企业、村街(后为社队)的民兵、治保
组织参加警民联防组织(又称三道防线)。由各方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制订了工作、
会议制度及行动措施。遇有较大的突发事件,统一指挥、统一行动,进行平息,形
成了有效的联防警戒网,以防范罪犯逃跑、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