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山东省律师协会筹备委员会 资料库:专题库 章节:司法库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16/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16/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16/article/217/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16/article/217/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根据司法部的要求,省司法厅报请山东省人民委员会批准,于1957年成立山东省 律师协会筹备委员会。省律协筹委会成立大会,于是年10月12日在省高级人民法院礼 堂举行,省司法厅副厅长张云榭致开幕词,韩其昌作筹备工作报告。中共山东省委政 法部副部长王润斋参加会议并讲话,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孔伯玉致祝词。这次会议 选举产生了以省司法厅副厅长梁度世为主任、共9人组成的省律协筹备委员会,会址 设在济南院西大街司法厅院内。其主要任务是筹备成立山东省律师协会,并负责全省 各市、县、区法律顾问处的建立,监督指导其业务开展和经费开支,总结推广律师工 作经验。但由于受同年开展的“反右”运动的影响,法律顾问处名存实亡,筹委会建 立半年多即被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