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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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7年9月,中共山东省委“打经办”对1987年1-7月份全省经济犯罪活动情况
进行调查。1-7月,全省共立查各类经济犯罪案件1933起,其中大要案366起,占18.
9%。(1)现行经济犯罪活动严重。上半年立查的案件中1986年以后作案的占70%,
其中当年作案的约占50%左右。(2)隐蔽较深的经济犯罪分子还有一定数量。上半
年立查的案件中,1984年下半年和1985年上半年“高峰期”作案的占20%以上。(3)
贪污、行贿受贿案件仍很突出。上半年立查的案件中贪污案件占48.8%,行贿受贿
案件占16%。(4)假冒骗犯罪活动相当猖獗。一些犯罪分子为牟取暴利,大量制造
销售伪劣商品和仿冒名优产品,大肆进行投机诈骗活动。7月份全省立查这类案件
占立案总数的20%。(5)偷税抗税案件增多。1-7月,全省检察机关立查的偷税抗税
案件比去年同期上升了61%。
  1988年3月,中共山东省委“打经办”会同中共济南市委“打经办”对1987年
济南市立查的505起经济犯罪案件进行剖析。其特点:一是屡犯和持续作案的较多,
现行经济犯罪有上升趋势。505起案件中连续作案和当年作案的由几年前的60%增
加到79%;1987年查处的86起大要案中现行案件占90%。二是国家工作人员中,处、
科级干部经济犯罪的比例增大。1987年查处的人犯中,处、科级干部66人,比1986
年的30人增加了一倍多。三是集团性经济犯罪活动严重。在86起大要案中,内外勾
结,共同犯罪和集团性的案件占了一半以上。四是国营、集体企业进行违法犯罪活
动突出。有些国营、集体单位为了提取少量“管理费”、“提成”和赚钱,不问来
历,不问用途,向犯罪分子提供假发票、银行帐号;有的则以“福利”、“奖金”
等名目公开私分公款;有的直接参与“假、冒、骗”和偷税活动。
  1988年7月,中共山东省委“打经办”对菏泽地区1-5月份立查的277案件中的
59起贪污、贿赂案件进行剖析。特点是:(1)犯罪数额大,国家集体经济损失严重。
59起案件的犯罪数额达78.1万余元。犯罪数额在万元以上的就有11起,占18.6%。
(2)基层企业和集体经济组织人员犯罪较多。59起案件有37起发生在乡镇村一级的
工、商企业和集体经济组织。这些单位制度松驰,管理混乱,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
机。(3)金融系统犯罪活动突出。特点是大案多,犯罪分子年龄轻,一般表现为连
续作案,隐蔽时间较长。(4)党员干部犯罪所占比重较大。59起案件所涉及的70名
犯罪分子中,党员30人,占42.9%;干部25人,占35.7%。
  1989年1月,中共山东省委“打经办”对1988年全省立查的5259起经济犯罪案
件进行分析。其特点是:(1)贪污、受贿案件突出。全省共立查贪污、受贿经济犯
罪案件1937起,占立案总数的36.8%。其中贪污案件1054起,占20%;受贿案件
883起,占16.8%。(2)大案要案增多。全省立查重特大案件937起,占立案总数的
17.8%。犯罪数额越来越大,作案时间短,连续作案多。(3)国家工作人员犯罪占
较大比例,为1152人,占案犯总数的15.8%。(4)现行犯罪严重。1987年以来作案
的占83.5%,其中当年作案的占54.4%,1986年以前作案的仅占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