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立功创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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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司法行政机关恢复重建后,在各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开展了争创先进
集体和先进个人活动。
1983年8月,劳改劳教工作移交司法行政部门管理后, 仍按照人民警察条例的
有关规定开展立功创模活动。
1985年7月7日,司法部印发的《关于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奖惩暂行办法( 试
行稿)》,明确规定了个人和集体奖励的条件、等级和审报程序。同年8月6日, 山
东省司法厅召开市、地司法局政工科长会议,研究了在山东省司法行政系统中按照
司法部《暂行办法》统一开展立功创模活动的意见,把立功创模活动与岗位责任制
结合起来,建立了月安排、季检查、半年初评、年终总评的制度。
1985年12月20日,司法部在北京召开全国司法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
会,山东省有5个单位、16人分别荣获集体一等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称号。
1986年1月13日,山东省司法厅发出《关于深入传达贯彻全国司法系统“双先”
表彰大会精神的通知》,要求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中开展学先进、找差距、订措施
的立功创模活动。同年6月17日至20日, 山东省司法厅在济南召开全省司法行政系
统政治工作会议,授予济南市司法局等50个单位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济南市郊
区司法局办公室主任杲峰等350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会议要求全系统广大干警职
工开展“五比五看”活动,即:比思想,看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四个服务自
觉性高;比工作,看谁尽职尽责,勇于创新贡献大;比作风,看谁艰苦奋斗,联系
群众,团结协作好;比学习,看谁刻苦攻读理论,钻研业务,水平提高快;比纪律,
看谁廉洁奉公,依法办事,遵纪守法好。
1987年4月13日-23日,全国司法行政系统英模报告团一行8人, 先后在济南、
泰安、淄博、潍坊、青岛等地向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党政干部作了7场报告, 听众
达8000余人。中共山东省委副书记姜春云出席在济南的首场报告会,并讲话。同年
4月25日, 山东省司法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学习全国司法行政系统英模报告团模范
事迹的通知》,要求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以模范为榜样“对口学”的竞赛活动。
1987年10月14日-15日, 山东省司法厅在济南召开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严打”
斗争庆功表彰大会,总结了3年“严打”斗争工作,给烟台市司法局等15 个单位荣
记集体二等功;给潍坊市司法局等29个单位荣记集体三等功;给文登县米山乡司法
助理员宫夕江等5人荣记个人一等功;给烟台市司法局局长刘世俊等27 人荣记个人
二等功;给潍坊市司法局局长张春玉等124人荣记个人三等功。
1989年7月13日, 山东省司法厅制定的《关于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记功奖励的几
项规定》,进一步明确了两种记功形式,即:年终记功和专项记功。对1987年9 月
17日山东省司法厅印发的《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记功审批权限的规定》作了修改,将
市(地)司法局不担任正副局长职务的处级干部及市(地)法律顾问处、公证处、市 (
地)劳改劳教单位的副局(处)级的主任、政委、支队长、所长等个人的三等功, 下
放给市(地)司法局审批,进一步把立功创模活动纳入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1989年9月29日,国务院授予山东省泰山劳改支队科研所所长、 高级工程师张
宪宽,山东省潍北劳改支队七大队教导员辛志华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张宪宽、
辛志华出席了国庆40周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9月30日, 山东省
司法厅向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发出《向全国先进工作者张宪宽、辛志华学习的决定》。
10月12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授予莱阳劳改支队支队长邱仑山,山东省第一劳教所总
工程师国方牧省劳动模范荣誉称号。1989年10月,山东省司法厅组织张宪宽、辛志
华、国方牧、辛宝山(莱阳劳改支队副支队长、集体一等功代表)等4人, 在济南、
济宁、枣庄、淄博、潍坊、青岛、烟台等地作了8场报告,听众达4000余人。
1989年12月23日,山东省司法厅在济南召开山东省司法行政重建10周年庆功表
彰大会。司法部派人宣读了为山东省北墅劳改支队记集体一等功的决定。山东省司
法厅为青岛市司法局等48个单位记集体二等功;为惠民地区司法局等6 个单位记集
体三等功;为泰山劳改支队科研所所长、高级工程师张宪宽等18人记个人一等功;
为菏泽地区司法局局长张心纯等122人记个人二等功; 为枣庄市司法局局长安孝义
等18人记个人三等功。司法部副部长金鉴,中共山东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副
省长高昌礼,中共山东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马仲才,山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振,
山东省人民政府特邀顾问韩邦聚等出席大会并颁奖。
1990年2月16日,司法部为诸城市司法局记集体一等功, 并在诸城市召开庆功
授奖大会。司法部副部长鲁坚出席大会颁奖。
1990年12月18日,山东省司法行政系统16名代表出席了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第二
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司法部、人事部授予山东省第三监狱等2 个单位
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模范集体荣誉称号;授予诸城市司法局等3 个单位全国司法行政
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山东省第一劳教所所长付文修等11人全国司法行政系
统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授予淄博市周村区法律顾问处主任杨德利等3 人全国司法行
政系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特邀代表张宪宽、辛志华参加大会。同年12月22日,省
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省长高昌礼,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长谭福德,省委常委、
省委秘书长马仲才,省人民政府特邀顾问韩邦聚接见载誉而归的部分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