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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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9年8月,中共山东省委在全省法院院长、检察长会议和公安预审会议上要
求全省政法机关,端正思想路线、解放思想、增强法制观念、坚持依法办事,认真
做好实施“两法”(即刑法、刑事诉讼法)的准备工作。
  1979年12月5日至8日,全省城市治安工作会议在济南召开。省委书记、政法小
组组长高克亭在会上通报了全省治安情况。会议研究了全省城市治安存在的问题,
讨论制定了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整顿城市社会治安的具体措施。
  为了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坚决保证刑法、刑事诉讼法切实实施的指示》,
1980年9月,中共山东省委政法小组向省委提出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对司
法工作的领导,保证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依法办案,认真搞好社会治安整顿,
抓好刑法、刑事诉讼的实施,复查纠正一批冤假错案。
  1981年6月,中共山东省委政法小组就当前全省社会治安状况和今后工作意见
向省委常委会议作专题汇报。常委会议纪要指出:几年来,全省政法部门在整顿社
会治安,建立健全法制,依法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中,取得了很大成绩。但社会
治安状况还没有根本好转,对犯罪分子的打击、处理还不够及时、有力,群众意见
很大。要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实行全党动手,综合治理。政法部门在同犯罪
分子作斗争中,要切实负起自己的责任。财政部门要切实保证办案经费。
  1981年12月,经中共山东省委批准,中共山东省委政法委员会开始编发不定期
刊物《政法情况》,及时向省委和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反映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推
广交流经验,推动全省政法工作的开展。
  1983的8月10日,中共山东省委决定成立山东省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联合指
挥部,省委书记苏毅然任指挥,省委副书记姜春云、省委常委、政法委员会书记郑
伟民任副指挥,成员有: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王欣奎、省法院院长梁德山、省检察院
检察长李惠民、省公安厅厅长韩邦聚、省司法厅厅长陈天有。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
公安厅,办公室主任由韩邦聚兼任。山东省的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以下简
称“严打”)全面开展。
  1983年8月25日,召开全省政法工作会议,传达贯彻8月初在北京召开的全国政
法工作紧急会议精神,下达中共中央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问题的重要指示。中共
山东省委书记苏毅然、副书记姜春云、省顾问委员会主任高克亭在会上作重要讲话。
同年9月,中共山东省委政法委员会下发《关于当前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斗争应注意
的几个政策法律问题的通知》,就联合办案的形式,核准死刑案件,盗窃、诈骗、
抢夺案件的数额以及劳动教养的范围等问题作了规定。
  1983年的政法工作,一是贯彻中共中央依法“从重从快,一网打尽”的精神,
狠抓“严打”斗争。经过集中打击,社会治安明显好转,刑事案件8月至12月比前5
个月下降31.4%,比去年同期下降32%。二是贯彻综合治理的方针,开展社会治安
的基层基础工作建设。三是初步进行政法工作的改革。四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1983]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复查平反政法系统经手办理的冤假错案。五是在斗争
中加强法制建设。六是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严打”第一战役取得明显成效:
(1)初步扭转了几年来刑事案件大幅度上升的趋势;(2)开始改变了好人怕坏人的不
正常状况;(3)促进了社会风气的好转和“两个文明”建设;(4)振奋了政法公安干
警的革命精神,进一步树立了专政机关的权威和为民除害的良好形象。
  1984年4月10日,中共山东省委批转省委政法委《关于坚决贯彻中央五号文件,
继续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意见》。意见对当前斗争形势作出基本估计,部署下
一步工作,要求全省政法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端正认识;审理案件要更加细致扎
实,确保办案质量;抓住有力时机,大力推进综合治理;加强政法队伍的整顿和建
设。
  1985年7月,全省打击刑事犯罪展览会在济南开展。展览会成立以山东省副省
长、省委政法委书记马连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展览自5月底开始,至12月底结束,
共接待观众达32万余人。
  1986年5月,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刘复之到山东省视察工作,历时36天。5
月28日,刘复之在省里召开的青岛政法工作座谈会上讲话,对山东省的社会治安形
势作了充分肯定,认为山东群众的安全感增强,公共秩序好。刑事案件发案率是全
国最低的。要求全面推广综合治理的先进经验,解决好存在的问题,并切实抓好政
法队伍建设。
  1986年10月,省委政法委向中共中央、中共山东省委报送《关于全省三年“严
打”情况和当前治安形势的调查及改进加强政法工作的意见的报告》。报告指出,
“严打”三年取明显的成绩和社会效果。严重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已被打下去,刑
事、治安和反革命案件同步大幅度下降;城乡治安秩序日趋稳定,群众的安全感大
大增强;内部治安秩序越来越好;社会治安大局稳定,总的趋势是向好的方向转化。
但是,也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动向:人民群众中由于矛盾、纠纷引起的杀人、伤害
案件相当突出;侵害妇女的性犯罪增多;重大盗窃案件大幅度上升;贪污受贿、投
机诈骗等经济犯罪情况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和毒化社会风气的社会丑恶现象有增多
之势;反革命敌对势力有所抬头。据调查分析,随着改革的深入,经济的发展,社
会治安方面出现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主要体现在8个增多:(1)社会上新的矛盾纠
纷增多;(2)暂住和流动人口增多;(3)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增多;(4)特
种行业增多;(5)社会待业人员增多;(6)居民的现金和高档商品增多;(7)街道、
乡镇和村办企业增多;(8)个体工商户增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预计当前集中出
现的杀人、强奸、重大盗窃犯罪活动和某些社会丑恶现象近期内将仍然是危害社会
治安的突出方面。
  1987年3月,全省政法工作座谈会在济南召开。中共山东省委副书记姜春云在
会上就如何评价三年“严打”和几个思想认识问题作了发言。同年4月,中共山东
省委政法委向省委常委会议专题汇报全国政法工作座谈会精神,回顾三年“严打”
斗争,分析当前全省社会治安形势,并就传达贯彻全国政法工作座谈会精神向省委
提出建议。一是坚持搞好“严打”战役和依法从重从快严惩严重犯罪分子的方针,
抓好对现行反革命和严重经济犯罪的打击。二是狠抓综合治理。三是大力抓好法制
教育。四是加强法律服务工作。
  1988年8月,中共山东省委政法委员会、山东省公安厅联合向省委作《关于充
分做好对付突发事件各项准备工作的意见的报告》。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统一、
精干、高效的指挥机构;制定周密的行动预案;完善和强化信息系统;严格实行领
导责任制等建议,以及反革命骚乱破坏等突发事件的基本处置原则和办法。要求全
省完善立法、严格执法、加强基层工作,及时稳妥地防止和平息各种突发事件,为
改革创造稳定的政治环境。
  1989年1月,中共山东省委书记姜春云、副书记马忠臣、赵志浩、秘书长马仲
才到省委政法委机关看望工作人员。姜春云在座谈中指出,政法委人员不多,担子
很重,协助党委指导政法工作,协调各方面的关系,搞好全省治安,工作很有成效。
目前全省治安状况是全国最好的省份之一,发案率占人口总数的万分之二点四,低
于全国万分之六的水平,但治安状况有起伏,问题不少,面临的形势仍很严峻,稳
定治安的任务仍很艰巨。新一届省委对政法工作十分重视,放在了一个重要位置。
根据省委对政法工作的部署,“严打”要继续打下去,专政的武器不能丢。综合治
理,特别是基层基础工作一定要搞好。
  1989年9月,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作出《关于坚决打击和制止拐卖
妇女儿童犯罪活动的决定》,决定指出,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切实保障妇女儿
童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县(市)和基层单位,必须高度
重视,下大决心,采取更加得力的措施,狠狠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活动,坚决
刹住直至消除这类社会丑恶现象。同年10月,成立了以省委副书记、省长赵志浩为
组长、省委常委、副省长高昌礼、省委常委、秘书长马仲才、省政府特邀顾问韩邦
聚为副组长的山东省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领导小组,以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
导。根据省委和省政府的指示精神,全省先后组织4次大规模集中打击行动,依法
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同时,通过宣传提纲、通告、广播电视、宣传
栏、宣传车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教育,每次专项斗争中,都有大批干部群众主
动提供犯罪线索,检举揭发犯罪分子。工作中注意开展综合治理,抓好基层基础工
作建设,建立健全群防群治队伍,不断完善防范网络,有些重点县和乡镇层层签订
责任状,取得很好效果,基本上刹住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的歪风。
  1990年3月,中共山东省委书记姜春云在省委常委会议上听取全国政法工作会
议精神和贯彻意见的汇报后,就全省政法工作作出指示。一是正确认识新形势下阶
级斗争和强化人民民主专政的问题,增强阶级斗争观念和专政意识。二是正确估计
当前社会治安形势,山东的大局是稳定的,秩序是好的,但是问题不少,不安定因
素还比较多。三是集中力量抓好4、5、6三个月的工作,努力抓好防范,保证不发
生大的问题。四是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强化专门力量,
实行有计划的专项打击,确保社会治安的相对稳定。为了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全
省对付突发事件的工作,同年3月,建立以高昌礼为组长,韩邦聚、易元秋为副组
长的省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全省各市、地均迅速建立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同年6月,省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向省委汇报4、5、6三个月以来的工作情况。汇
报指出,由于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努力消除各方面的不
安定因素,全面落实工作措施,及时有力地打击严重犯罪活动,加强对社会局面的
控制,全省社会局势稳定,没有发生大的问题。
  1990年4月,在全省政法工作会议上,按照“稳定压倒一切”的指导思想,分
析全省社会治安形势,讨论研究了如何保持社会稳定的问题。中共山东省委书记姜
春云接见会议代表并在会上讲话。会上讨论通过省委政法委提出的《中共山东省委
关于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政法工作的通知〉的意见》。同年
6月,中共山东省委发出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政法工作的通
知》的意见。意见要求,(一)认真学习中央《通知》,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正确
认识当前形势和新形势下的阶级斗争、人民民主专政,正确认识政法工作的重要地
位和作用,正确认识专门工作和群众路线的关系。(二)坚决贯彻“稳定压倒一切”
的方针,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政法战线对维护社会稳定负有重要责任,要发挥专政
机关的职能作用,抓紧采取各种措施,坚决防止新的动乱。(三)落实各项措施,狠
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一步健全完善综合治理的领导体系,继续强化基层基础工
作,抓好建规立制。(四)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建设一个有战斗力的领导班子,
狠抓廉政建设,坚持从严治警,抓好业务培训,建设一支政治坚定、清正廉洁、联
系群众、精通业务、有战斗力的政法队伍。(五)切实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