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专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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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专〗〖教育〗〖机构〗〖公安〗〖警察〗〖学校〗
1958、1960、1964、1965年,山东省公安学校、山东政法学院先后招收了4 期
青年学生班,共1290人,学制3年。1984年,经省教育厅批准, 确认这四期青年学
生班为干校性质的中专班,承认毕业生中专学历。1978年,经山东省政府批准,山
东省公安学校附设中专部,暑期招收高中中专学员300名, 迈出了山东公安教育史
上正规化中专教育的第一步。1980年8月,经省政府批准, 中专部扩建为山东省人
民警察学校(与省公安学校一套班子、两个牌子)。1981年11月,济南、青岛、淄博
市各设人民警察学校1所。1984年4月,建枣庄市人民警察学校。1985年4月, 建济
宁市人民警察学校。至1985年底,省、市6所警察学校培养高中中专毕业生4970名,
为改变全省公安队伍文化结构,提高公安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