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三、干部管理 资料库:专题库 章节:公安库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15/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15/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15/article/90/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15/article/90/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干部〗〖管理〗〖公安〗〖任用〗〖考核〗 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行署主任区、专员区、县公安局,多数时间既是政 府的一个部门,又是同级党委的社会部,一套班子,两个牌子。各级公安局的领导 干部和中层干部受党委直接管理,任免调动由同级党委、政府或公安局推荐,报上 一级党委批准,由上一级或上两级政府及公安局委任。这种由党委、政府和上级公 安机关共同管理公安干部的制度,一直作为优良传统延续下来,保证了各级公安机 关领导班子的纯洁可靠。 40年代初,山东抗日根据地建有省、行署区、专员区、县四级政权。各级公安 机关领导干部和中层干部的管理任用: 1、省级:省公安总局长(省公安总局未成立前,由省战工会公安处( 又称山东 省公安处)代行职权。)由中共中央山东分局决定,省战工会委任;各科长由公安局 局长推荐,呈报中共中央山东分局、省战工会批准。 2、行署主任区:主任区公安局长由区党委、行署推荐, 呈报中共中央山东分 局批准,省战工会及省公安处委任;各科长由主任区公安局长推荐,经该区党委、 行署同意,呈请山东省公安处委任。 3、专员区:专员区公安局长由各该地委、专署推荐,经区党委、 行署同意, 呈请中共中央山东分局批准,省战工会及省公安处委任;各科长由专员区公安局长 推荐,经地委、专署同意呈请区党委、行署批准,行署主任区公安局委任,并呈省 公安处备案。 4、县级:县公安局长由县委、县政府推荐,经地委、专署同意, 行署主任区 公安局委任,并报省公安处备案;各股长由县公安局长推荐,经县委、县政府同意, 报地委、专署批准,专员区公安局委任,并报主任区公安局备案。 新中国建立初期,省公安厅协助中共山东省委管理全省公安机关副科级以上干 部。这些干部的任免、调动均由公安厅提出意见,由中共山东省委决定。1956年 3 月召开的第一次全国公安政治工作会议,根据国家干部管理规定,决定建立协助党 委管理公安干部的制度。山东省公安厅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干部管理权限的规定, 协助中共山东省委对厅机关正、副处长,市、专公安局、处长进行管理;对市、专 公安局、处副局处长,正副科长,县市公安局正副局长进行考察了解。对这些干部 的任免、调动向党委提出建议。公安机关协助党委管理公安干部是公安干部管理制 度的重大改革,为正确使用公安干部和保持领导干部的相对稳定,起了积极作用。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公安机关协管干部工作中断。 1981年8月, 山东省公安厅与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联合制定了《关于公安机关 协助党委管理和考察公安保卫干部的意见》,决定省公安厅协助省委管理地、市公 安处局长;协同各地、市党委管理和考察地、市公安处局副处局长,政治处(部)正 副主任,县市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局长、教导员。地市公安处局除协助党委考察 列入地市委和公安厅管理考察范围的公安干部外,还要对县(市)公安局、城市分局 的副局长、副教导员,县属公安分局正副局长、派出所所长、指导员进行管理和考 察。 1981年,省公安厅对全省9个地区公安处,4个省辖市公安局的领导班子进行了 全面考察。1982年,省公安厅又组织指导各地市公安处局对县、市公安局,城市公 安分局的领导班子进行了全面考察,协助地方党委对21个县、市公安局、城市公安 分局的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充实。1984年,全省实行了下管一级的干部管理制度。 根据省委、公安部的有关指示精神,山东省公安厅于1985年4月20 日制定了《关于 协助党委加强对公安机关领导干部考核管理的意见》规定:省公安厅协同各地市委 考核管理地市公安处局正副局长;地市公安处局协同党委考核管理县、市公安局正 副局长、政委。同年下半年,省公安厅对德州、临沂、菏泽、枣庄、济宁、泰安 6 地市公安处局的领导班子作了重点考察,及时向当地党委提出了调整充实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