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会警察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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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机构〗〖民国〗〖设置〗〖人员〗〖省会警察厅〗
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统治,1912年建立中华民国。但山东省警察机构自1913
年至1914年初仍沿袭巡警道。1914年5月取消巡警道,设省会警察厅(济南院东大街
旧济南府署处)兼理小清河警察事宜,安仁为厅长。同时,因商埠日益繁荣, 设商
埠警察署,宫毅为署长,专司省会城区警政。全省各县巡警局改为警察所,县知事
兼警察所长,下设区官、一等巡官、二等巡官各1人,管理所辖地方警察事务, 全
省各级警政统由巡按使署内务司所辖。1916年7月6日,改巡按使为省长,设置省长
公署,下设政务厅,厅辖内务科,统掌全省警政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