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人民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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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公安〗〖机关〗〖性质〗〖任务〗〖职能〗
山东省人民公安机关,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
实践中建立和发展起来的。人民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以全心全意
为人民服务为宗旨,打击敌人,保护人民。人民公安机关实行党委领导下的专门工
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工作路线。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任务是打击敌人,保卫抗
日根据地、解放区,捍卫民主政权;建国以后的任务是依照国家法律实行人民民主
专政,保卫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顺利进行。人民公安机关采取打击犯罪和
预防犯罪相结合的方针。加强侦查破案,及时打击、惩处罪犯,始终是公安机关的
首要任务;同时,广泛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有效地开展预防犯罪工作,努力减少
犯罪。对待违法犯罪人员,在打击惩处的同时,实行教育改造给出路的政策。对劳
改、劳教人员和国民党战犯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教育改造工作。人民公安机关依据国
家法律赋予的权力,进行治安行政管理,逐步加强和完善了公共秩序管理,交通、
户口、消防、边防管理,出入境和外国人管理,民用枪支、爆炸危险物品管理等,
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