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消防器材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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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器材〗〖生产〗〖企业〗〖产品〗〖公安〗〖管理〗
  50年代,全省消防器材生产能力很低,只有济南消防器材厂生产、维修泡沫灭
火机和四氯化碳灭火机。60年代,消防器材设备生产发展较快。1964年,省公安厅
加强了消防器材生产管理,提高了生产质量。同年6月,经中共山东省委、省人民
委员会批准,省公安厅接收了济南消防器材厂,当年即能生产全硅化干粉灭火剂、
高效“1301”灭火剂、泡沫灭火机和室内、室外消火栓等。这些消防产品除供应本
省用户外,还向罗马尼亚、巴基斯坦、阿尔巴尼亚等国出口。“文化大革命”期间,
消防器材生产转归机械部门领导管理。1972年,根据国务院指示,消防器材生产仍
由公安机关归口管理。山东省消防器材生产由省计划委员会划归省公安厅领导,统
一下达生产计划,供应原料和标准件,消防器材生产有了迅速的发展。归口管理的
济南消防器材厂、济南冶金制修厂、莱芜机械厂、济南向阳汽车改装厂,生产消防
水罐车、自动灭火设备配件等,生产数量与质量都有很大提高。80年代,消防器材
生产、维修厂家又有较快发展。截止1985年底,即有21个生产厂家,并增加了一些
新产品,增强了全省防火、灭火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