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十类 管训战犯和监督改造四类分子 资料库:专题库 章节:公安库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15/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15/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15/article/248/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15/article/248/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管训〗〖战犯〗〖监督〗〖改造〗
    〖四类分子〗=〖地主分子〗〖富农分子〗〖反革命分子〗〖坏分子〗

  1956年至1975年近20年中,山东公安机关承担了管训、改造在解放战争时期俘
获的部份国民党战犯的任务。公安机关依照中国共产党的政策和人民政府的法令,
经过长期艰苦细致的工作,取得很大成就,在国内外产生了深刻影响。对在土地改
革、镇压反革命和肃清暗藏反革命等运动中划定而不够捕判的地主分子、富农分子、
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依照国家法律,实行依靠人民群众管制、监督改造,转
变其思想、立场,使其由过去靠剥削为生转变为自食其力、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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