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渔船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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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渔船〗〖渔民〗〖船舶〗〖教育〗〖公安〗〖边防〗
  1951年至1954年,公安边防部门依靠广大渔船民,经过民主改革、清理渔船民
队伍和镇压反革命运动,惩办了一批隐藏在渔船民队伍中的海匪、恶霸、反革命分
子。铲除把持海港、码头、渔业捕捞、海上运输的封建把头和帮会头子。60年代,
对不适合在前沿海上作业人员进行调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渔船民队伍有
很大发展。1985年全省沿海渔船民已发展到12.95万人。公安边防部门经常对渔船
民和海防区群众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敌情教育,增强敌情观念。运用潜出潜入事例,
提高群众识别非法越境和同各种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本领。1985年,受教育的渔船民
达12万人,占总数的92.5%;海防区群众受教育的129.8万人次。对内潜外逃等犯
罪分子涉足的旅馆、饭店、澡塘、车站以及山区、湾头、小道等,公安边防部门严
格治安管理,有重点地派出武装警察巡逻。1949年至1985年,渔船民群众支持协助
公安边防机关,查处劫船、窃船、偷渡外逃事件21起59人,分别移送司法部门依法
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