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划定海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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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防〗〖保卫〗〖划定〗〖海防区〗〖边防〗
  山东海岸线北起无棣大河口,南至日照绣针河,全长3121公里,为全国海岸线
较长的省份之一。新中国建立后,随着海上交通运输事业和渔业生产的发展,港口、
码头建设不断发展。1985年,全省沿海已有港口5处,码头161处,港湾259处,停
泊点600余处。1951年,公安边防部门根据全国边防保卫工作会议对海防区规定的
原则,山东沿海前沿划定3~5公里的乡、村辖区和领海线以内海域、岛屿为海防区。
在海防区内,公安边防部门贯彻执行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方针,依靠发动
海防区广大人民群众,落实海防保卫措施,加强治安管理,防范和打击帝国主义和
台湾国民党特务潜入和国内犯罪分子偷渡外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