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长警卫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a&A=15&rec=164&run=13

〖首长〗〖警卫〗〖制度〗
1952年至1985年,毛泽东主席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数十次来山东视察工作、出席
会议或途经山东。党和国家领导人每次来山东期间的警卫工作,均由中共山东省委
直接领导,公安机关会同铁路、接待等有关单位通力合作,精心安排落实各项安全
警卫措施,保证了绝对安全,万无一失。
新中国建立初期,警卫工作沿用战争年代做法,县以上领导干部实行警卫员制。
1956年1月,省人民委员会根据中央指示, 撤销了省级以下领导干部派随身警卫员
的规定,其保卫工作由所在单位保卫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