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2·19”颠覆列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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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颠覆列车案〗〖案例〗〖公安〗〖机关〗〖侦察〗〖破案〗
〖刑事〗〖案件〗〖高密〗〖蒋合义〗
1977年2月19日(农历正月初二)凌晨3点50分,高密县城以东胶济线96公里加12.
5公尺处,908次货物列车颠覆,机车大破,车箱9节报废,路基破坏72公尺, 列车
工作人员3人受伤,其中重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30余万元,胶济铁路中断行车14小
时。案发后,高密县公安局及铁路公安部门立案侦察。1977年4月21日, 高密县公
安机关在集中清查流窜犯行动中查获了作案分子蒋合义,从其家中搜出颠覆列车使
用的撬棍、扳手等作案工具。还搜出蒋犯准备杀害、毒死高密县城关干部、群众的
3把杀人刀、20多斤剧毒品。在证据面前,蒋犯对上述罪行供认不讳。 蒋犯还交待

图2-2反革命分子蒋合义颠覆的货车现场
其目的是报复社会,颠覆北京-青岛139次快车(客车),因该车晚点,阴谋未逞,才
颠覆了908次货车。经查,蒋合义原名李均三,原籍招远县勾山公社留仙庄, 富农
家庭,1947年土地改革时被扫地出门。因偷盗公粮,被判刑2年, 在执行中逃跑。
1948年,隐瞒籍贯、历史、成份,混入人民解放军,并改姓蒋,以表达其仇恨共产
党,盼国民党蒋介石复辟之决心。1955年复员时,自称“无家可归”,在高密县城
关落户。1977年9月13日,经法院审理判处蒋合义死刑,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