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行反革命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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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反革命〗〖活动〗〖犯罪〗〖表现形式〗〖公安〗〖机关〗
〖侦破〗〖案件〗〖建国后〗
打击现行反革命犯罪,是公安机关一项经常的重要任务。现行反革命犯罪活动
的主要表现形式是:投寄反革命信件,张贴反革命标语,散发反革命传单,制造反
革命谣言;同台湾当局或外国间谍机构挂钩联系,参加间谍特务组织,提供情报,
请领任务,索要武器;秘密串联,组织反革命集团,阴谋暴乱;以反革命为目的进
行暗杀、绑架、纵火、投毒、爆炸和劫持车船、飞机等。现行反革命犯罪活动与国
内外政治、经济形势紧密相联,呈现起伏状态。
新中国建立初期,被推翻的反动阶级残余分子不甘心失败,拼死挣扎,进行暗
杀、投毒、纵火等反革命破坏活动。经过1950年至1953年的镇压反革命运动,浮在
面上的反革命分子被基本肃清,但暗藏的反革命分子活动却更加隐蔽。 1955 年至
1957年,在社会主义改造和国家实行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国际上出现匈牙利事件,
帝国主义掀起反共浪潮,暗藏的反革命分子跃跃欲试,秘密串联,组织反革命集团,
煽动罢工闹事,制造骚乱等活动比较突出。1956年,全省侦破反革命集团案件43起。
1957年,莱阳县(今莱阳市)公安机关侦破“七龙”、“八虎”反革命集团案,成员
达210多人,其中有些是镇反漏网有血债的历史反革命分子,他们组织旧军政人员,
阴谋东山再起,妄图颠覆人民政权。
60年代初,在三年经济困难时期,台湾国民党叫嚷窜犯大陆,敌特机关通过电
台广播、空投、海漂和夹寄等手段散发反革命宣传品和所谓“救济物品”,煽动内
地反革命分子“配合反攻大陆”。这期间,少数反革命分子认为“变天”复辟的时
机已到,纷纷出笼,在城市或乡村进行反革命破坏活动。有的与境外敌特机关挂钩
联系,准备“迎接反攻”;有的威胁、报复基层干部和积极分子,进行反革命倒算。
1962年至1965年,全省发生与境外敌特机关钩联案件231起。1960年至1965年, 全
省侦破反革命集团案件349起。1961年11月6日,益都县(现青州市)、淄博市公安机
关侦破的“中国国民党军政指挥部”反革命集团案,为首分子刘子云自称是“部长
兼苏、鲁、豫、皖地下派遣军司令”,以“国民党地下工作者”的名义,发展成员
70余名,刻制“中国国民党中央政府”印章,委任了“保安司令”、“参谋长”、
“警察厅长”、“救济总署主任”、“专区办事处主任”、“县长”、“特派员”
等反动职务,阴谋杀害干部,夺取枪支,进行反革命暴乱。首犯刘子云、王中平、
刘恒吉3人,于1961年12月15日被依法判处死刑。平度县(今平度市) 麻兰公社泉子
崖村反革命分子王泽俭1947年被人民政府处决,其子王保春长期怀恨在心,在台湾
当局叫嚷“反攻大陆”之际,认为“变天”复仇时机已到,1962年8月25日, 将本
村党支部书记邵锡瑶杀死后,跑到王泽俭坟前自杀。
1966年至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暗藏的反革命分子利用混乱之机,趁火
打劫。济南市原国民党军少将张羽辉串联10名历史反革命分子和劳改释放分子组成
反革命集团,计划利用广州红卫兵混进香港,与美蒋特务机关取得联系;此路不通,
即转赴福建乘渔船去台湾或就地潜藏,秘密联络旧军政人员,待机徐图。这伙反革
命分子正在加紧活动中,被公安机关一网打尽。青岛市化工厂卢可堂,1972年4 月
28日至1979年11月25日,先后在青岛市5区76条马路作案 36 次, 散发反革命传单
5000余张,反革命气焰十分嚣张。青岛市公安机关经过侦查,于1979年12月29日破
案,将卢可堂抓获归案。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全省经过拨乱反正,实现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反革
命犯罪案件逐步减少。但是,阶级斗争在一定范围内依然存在,现行反革命破坏案
件仍不断发生,其活动更加诡秘,作案手段愈加狠毒。作案成员,由50年代和60年
代老牌反革命分子作案变为新生反革命分子居多,其特点多系受资产阶级自由化影
响或个人主义严重膨胀而敌视社会主义制度,反对共产党领导,走向反革命犯罪道
路。1979年,少数反革命分子打着“民主”、“自由”、“人权”等旗号,串通一
气,建立非法组织,出版非法刊物,进行反对共产党,反对社会主义制度的活动。
青岛市的《海浪花》、“民主自由学社”、《理论旗》、《民主论坛》等,大肆制
造反对共产党,反对社会主义制度的舆论,鼓动搞“第二次革命”,妄图推翻人民
民主政权。1981年4月1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作出决定,取缔非法组织和非法刊物。
公安机关经过调查,依法将非法组织和非法刊物的为首分子,提请司法部门依法惩
处。1981年6月2日晚8时许,在津浦路滕县(今滕州市 ) 境内南沙河车站南 580KM+
100M处发生重大反革命破坏案,犯罪分子用硝铵炸药炸毁铁路轨枕6根, 造成火车
停运10多小时,并留有反动字迹。6月19日,犯罪分子在南沙河车站北2公里处书写
反革命标语,再次实施炸铁路,被巡道工冲散未逞。6月20日凌晨, 犯罪分子把南
沙河车站西南20公里处,通往蒋庄、菜园、柴里煤矿的3万5千伏高压电线杆炸断 2
根,妄图断电,也留下反动字迹。6月30日,犯罪分子再次张贴反革命标语, 气焰
嚣张。案发后,省公安厅组织枣庄、济宁及铁路公安机关联合侦破,于1985年1 月
破案,将作案分子李广廷(枣庄矿务局建井处二工区工人)抓捕归案,李犯对上述反
革命罪行供认不讳。同年7月19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李犯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