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援抗日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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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抗日战争〗〖前线〗〖兵员〗〖配合作战〗〖物资〗
  (一)动员参军。各抗日根据地党政部门,在群众中广泛揭露日本侵略军的罪
行,宣传抗日,提高群众参军的自觉性,使根据地出现了“父送子、妻送郎、弟兄
争相上战场”的动人场面,涌现出许多“参军模范村”、“武状元村”和模范家庭。
在八年抗战期间,全省共有9.5万人参加抗日武装。
  (二)配合作战。1938-1945年8月,全省50万民兵、150万自卫团,一面坚持
生产,一面配合主力部队作战,侦察敌情,传递情报,抓捕敌特汉奸,抢救伤员,
运送物资弹药,破坏敌人交通和电话线,运用麻雀战、地雷战等战法,灵活机动地
打击敌人。仅据1942-1945年不完全统计,全省民兵、自卫团共破除敌碉堡1937个、
城墙6座、围寨731处;破坏公路1.4万公里、桥梁385座、铁路75公里,拆除铁轨8.
6万余根,割电线5.8万公斤,砍电线杆2.1万余根。各抗日根据地普遍建立青救
会等群众组织,负责做好拥军优抗、收公粮、站岗放哨等后方战勤工作。
  (三)物资支援。各抗日根据地积极发展生产,为部队提供粮食、被服和其他
物资;广大群众节衣缩食,踊跃捐献,支援抗战。仅1938-1940年4月,山东抗日根
据地青年就为前线捐献粮食2.9万公斤、法币7.12万元、鸡蛋6.3万公斤、布鞋2.
68万双、袜子2.61万双、衣服1.5万件、手套1.5万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