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追认失踪军人为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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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认〗〖失踪军人〗〖烈士〗〖社会主义建设时期〗
    〖人数〗〖革命战争〗
  根据内务部的指示,山东省于1955-1958年5月,对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失
踪的革命军人进行了追认为烈士的工作,全省共计追认28181人。1961年9月~1962
年6月,又对抗美援朝战争中的失踪军人进行了追认为烈士的工作,全省共计追认
1979人。同时还将抗美援朝战争以前失踪,1955-1958年未被追认为烈士的2945名
军人和208名民兵民工追认为烈士。
  1982-1983年10月,根据民政部的要求,全省为8.291万名烈士直系亲属换发、
补发了《革命烈士证明书》。
  在历次革命战争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山东省经法定机关批准为革命烈士的,
截止1987年底共有22350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