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辑 滕州市与邹县边界争议 资料库:专题库 章节:民政库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14/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14/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14/article/215/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14/article/215/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滕州市〗〖邹县〗〖边界争议〗〖省内〗〖调处〗〖规定〗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鲁南水泥厂定址在枣庄、济宁两市接壤的滕州市境内,该厂
生产水泥需要的原料石灰石矿的开采地点在滕州市与邹县交界的马山、狼山地段。
1987年3月,在鲁南水泥厂征用土地、修筑矿山公路时,滕州市与邹县就马山、 狼
山地段的边界问题发生了争议。为解决争议,省政府于1987年6月召集会议, 下发
〔87〕第37号文件,确定马山、狼山地段滕州市与邹县的边界以省测绘局1979年出
版的1:10000地形图标定的界线为准,由省民政厅、测绘局负责会同枣庄、济宁立
桩标界,关于分界线两侧插花山地的权属问题,由省土地管理局按有关法规会同有
关方面办理。但在落实工作中,由于邹县和济宁市坚持先确定山地权属后划界,争
议未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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