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卷 婚丧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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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殡葬〗〖习俗〗〖改革〗〖概述〗
在中国封建社会和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婚丧礼俗受封建宗法思想和制度的束
缚,成为劳动人民沉重的经济负担和精神枷锁。民国时期虽有改变,但封建礼俗仍
占统治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的发展以及妇
女解放运动的深入,山东城乡对旧的婚丧礼俗进行了深入持久的改革。在婚姻制度
和习俗改革中,以宣传执行婚姻法为主导,提倡婚姻自由,取缔早婚、包办、买卖
婚姻,打击各种违法婚姻,建立了婚姻登记管理制度。1956年农业合作化后,山东
开始进行殡葬习俗改革。1960年建成全省第一个火化场——青岛火化场,由此从城
市开始,逐步在全省城乡推行了以实行火化为主要内容的丧葬改革。随着婚丧改革
工作的深入,山东农村以村为单位,普遍建立起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为目的的红白事理事会,以群众自治的方式进行婚丧旧俗的改革,取得了良好的效
果。随着人们科学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意识的不断改变,社会主义的新型婚
丧制度与风尚正在逐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