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抗日根据地、解放区民主政权的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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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根据地〗〖解放区〗〖民主政权〗〖选举〗
〖选民〗〖资格〗〖临时参议会〗〖行政机关〗〖三三制〗
抗日战争爆发后,中共山东各级党组织广泛发动群众,开展敌后游击战争,先
后建立起各级抗日民主政权。到1940年秋,抗日根据地通过召开党政军群众团体等
代表会议,相继产生了区级政权300多个,县级政权66个,专署级政权7个,主任公
署级政权1个。
1940年7月26日~8月26日,在沂蒙山区青驼寺(今属沂南县)召开山东省国大
代表复选大会、省民众总动员委员会成立大会、省各界救国联合会成立大会、省工、
农、青、妇、文化各界总会成立大会的联合大会,到会代表300余人。 大会否定了
国民党圈定的山东出席国大的代表,经过充分酝酿,选举出于学忠、徐向前、朱瑞、
黎玉、罗荣桓、范明枢、李澄之、亓养斋、牟中珩等61人为真正代表
山东民意的国大代表。大会通过了《山东省临时参议会组织条例》,成立了山东省
临时参议会(简称临参会),选举范明枢、亓养斋等81人为山东临参会议员,推举
范明枢为参议长,马保三、刘民生为副议长,郭洪涛、李澄之等17人为驻会委员。
大会制定了《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组织大纲》,选举成立了全省统一的行政
机关——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简称战工会),张经武、李澄之、黎玉、罗
舜初等23人当选为委员。战工会下设政治、军事、财政经济、教育、民政动员5 个
组,黎玉为首席组长。
省临参会是代表全省人民的民意机关。它对全省重要施政方针和经济建设、财
政、教育、武装等重大问题有议决权,并有权制定本省各项单项法规。联合大会通
过的《山东省临时参议会组织条例》规定:凡中华民国的公民在18岁以上而居住山
东省内者,无性别、党派、职业、宗教、民族、财产、文化程度的区别,均得选举
或被选举为山东省临参会议员;但有汉奸嫌疑者、精神病或吸食毒品者、在抗战中
受刑事处分剥夺公民权尚未恢复者,均无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省临参会参议员为81
人,后补参议员19人,由各地区人民选举产生总名额的60%,其余由省各抗日群众
团体的代表会议选举产生。省临参会闭会期间,由驻会委员代行省临参会职权。
省临参会和战工会成立后,各级临参会也逐步建立,到1943年8月,全省4个主
任公署、13个专署、91个县政府共建立主任公署临参会2个,专署临参会7个,县参
议会42个。各行政村普遍建立了村民代表会议。
各级临参会和行政机关,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抗日民主统一战线的政策,实行“
三三制”原则,即在各级临参会和政府领导成员中,中共党员、非党左派人士以及
中间分子各占三分之一。1943年8月,山东省临参会召开了首届二次会议, 决定将
省战工会改称为战时行政委员会,选举黎玉、刘居英、梁竹航、艾楚南、张伯秋、
田佩之、耿光波、罗荣桓、郭维城、杨希文、辛葭舟等11人为行政委员,黎玉连任
主任委员。会议进一步明确了省临参会是代表全省人民的最高权力机关;省行政委
员会是全省最高行政领导机关,对省临参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各级临参会之间不发
生上下级领导关系,各级临参会分别为本级的最高权力机关。
1945年夏,省临参会进行换届选举,由黎玉、梁竹航、杨希文等15人组成省选
举委员会,领导选举工作。但由于国民党军队向山东解放区发起重点进攻,省第二
届临参会未能召开。
至1949年5月,全省146个县级单位(不含省直辖市)相继选举和召开了临参会。
临参会建立较早的县,已进行了两三次换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