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国民政府山东省、县参议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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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政府〗〖选举〗〖参议会〗〖基层政权〗〖临时〗
1912年,南京临时国民政府以大总统的名义公布了省参议会议员选举法,要求
各省迅速召集省参议会。由于军阀混战,山东一直未能召集。1938年,国民政府公
布《省参议会组织条例》,并训令各省在1939年内均成立参议会。1942年5月, 在
临朐县召开了山东省第一届临时参议会第一次会议。到会议员50人(不足半数),
选举孔繁蔚为议长,张公制为副议长。山东省第二届临时参议会于1946年3 月在济
南召开。到会参议员34人,选举裴鸣宇为议长,贾慕夷为副议长。至1948年,该届
临时参议会共开过4次会议。
1938年国民政府颁布法律,规定设立县级参议会。山东各县一直未成立。1947
年国民党军队重点进攻山东解放区时,国民党山东省政府匆促颁布《县临时参议会
组织规程》,规定县参议员每县10~20人,参议员的产生由国民党县党部签署意见,
报省政府批准。全省共有119个县、市成立了临时参议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