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表彰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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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彰优抚对象先进个人和拥军优属先进集体的工作,采取逐级召开先进代表会
的方法进行。事迹特别突出的,由人民政府授予荣誉称号。

  一、召开全省优抚对象先进代表会

    〖军属〗〖烈属〗〖先进个人〗〖拥政爱民〗〖表彰大会〗
    〖军人〗〖先进集体〗〖模范〗〖拥军优属〗
  1956-1984年,在各地评选先进、召开表彰大会的基础上,省人民政府先后召
开6次优抚对象先进个人和拥军优属先进集体代表大会,1次“拥军优属”、“拥政
爱民”事迹报告表彰大会。
  1956年3月5~11日,在济南召开山东省烈属、军属、革命残废军人、复员建设
军人及拥军优属模范代表会议,出席会议的代表共538名,其中烈属123名、军属
134名、革命残废军人80名、复员建设军人92名、拥军优属模范代表109名(集体代
表75名、个人代表34名)。会议评选出省级一等模范48名,二等模范99名,三等模
范391名。李永绪(招远)、慕宝国(栖霞)、刘兴邦(长清)、李振岚(阳信)、
阎世良(诸城)、王梅兰(女,平原)、姜铭卿(女,东阿)、黄鸿兰(女,巨野)
、于洪让(莒南)等9人被评选为一等革命烈士家属模范。于丁兰(女,曲阜)、
鲍汝现(郓城)、周玉魁(女,菏泽)、刁绍美(女,海阳)、武法科(莘县)、
白云秀(女,德州)、武式瑞(即墨)、禚金英(女,高密)、刘玉俊(女,广饶)
、宋宗国(昆嵛)、郭秀兰(女,潍坊)等11人被评为一等革命军人家属模范。张
万祥(昌邑)、孙克泮(即墨)、毛志清(禹城)、邹宝山(济南)、段存海(阳
谷)、刘玉峰(淄博)、刘元林(福山)、矫增骞(牟平)、褚希德(沂源)、杨
云(莒南)、郭兆义(聊城)、张存典(乐陵)等12人被评选为一等革命残废军人
模范。宋伯柱(邹县)、程广俊(金乡)、刘金华(济宁)、林庆奎(莒南)、张
景彬(单县)、王株佐(青岛)、樊文友(齐东)、刘炳祥(安丘)、亓茂林(莱
芜)、张思善(平度)、王兴俭(泰安)、孙喜凤(长岛特区)等12人被评选为一
等复员建设军人模范。长清县崮山区石窝乡、广饶县九区五星集体农庄、烟台市百
货公司、寿光县道口区西黑冢子村前进第一社4个单位被评选为一等拥军优属模范
单位。
  1959年11月8~16日,在济南召开山东省烈属、军属和荣誉、复员、退伍、转
业军人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大会。出席大会的代表1095名,其中烈属179名、军
属90名、老红军19名、荣誉军人327名、复员军人360名、退伍军人35名、转业军人
85名。另有优抚复员安置工作先进单位代表39名。济南部队25名英雄模范代表应邀
参加了大会。会后,组成12人讲演团,在省、市机关、厂矿和中等以上学校作事迹
报告。参加讲演团的有老红军杨云(莒南),荣誉军人刘元林(福山)、杨奎元(
临沂)、朱彦夫(沂源),复员军人赵约文(广饶)等,共作报告70场,听众达13.
2万余人。
  1962年1月9~17日,在济南召开山东省烈军属和残废、复员、退伍、转业军人
代表会议。出席会议的代表共259名,其中烈属56名、军属18名、在乡老红军11名、
残废军人79名、复员、退伍、转业军人72名,优抚和复员安置工作先进单位特邀代
表23名。
  1963年4月11~26日,在济南召开山东省烈属、军属和残废、复员、退伍、转
业军人代表会议。参加会议的代表共1190名,其中烈属175名、军属255名、退伍老
红军21名、革命残废军人185名、复员军人317名、退伍军人96名、转业军人21名,
特邀代表120名。
  1976年4月10~16日,在济南召开山东省烈属、军属和残废、复员、退伍军人
代表会议。出席会议的代表共519名,其中烈属66名、军属82名、在乡老红军12名、
残废军人93名、复员军人74名、退伍军人113名,民政工作先进社、队代表38名,
民政事业单位代表41名。会议向海阳县小纪公社东野口大队等38个单位和姜振才等
13人颁发了奖状。
  1984年3月27~31日,在济南召开山东省烈属、军属、残废、复员、退伍军人
先进个人暨拥军优属先进单位代表会议。出席会议的代表共580名,其中先进个人
代表415名、先进集体代表145名、部队特邀代表20名。会上,山东省人民政府授予
3个拥军优属先进单位和8名优抚对象先进个人模范称号,并颁发了奖旗和奖状。会
议推选出20名先进个人和12个先进单位作为出席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
先进代表会议的代表。省人民政府授予模范称号的3个单位是:荣成县——“拥军
优属模范县”;莱芜市——“拥军优属模范市”;青岛市市北区——“拥军优属模
范区”。省政府授予模范称号的8名优抚对象是:模范烈属杨兆鸾(女,肥城)、
关爱芝(女,曹县),模范军属崔爱竹(女,东明),模范残废军人魏振东(日照)
、孙丰文(陵县)、张吉善(文登),模范复员军人韩风杰(茌平),模范退伍军
人李德海(牟平)。
  1983年1月30~3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和济南军区在济南召开“拥军优属”、
“拥政爱民”事迹报告表彰大会。出席大会的代表共73人,其中部队拥政爱民先进
单位代表40人、地方拥军优属先进单位代表和先进个人33人。会上,山东省人民政
府授予陈金香(女,安丘)“拥军模范”称号,李元英(女,新泰)、武广相(女,
莒县)“模范军属”称号,并向他们颁发了荣誉证书、锦旗和奖品。
  1984年7月2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授予郑美亭(女,嘉祥)“模范军属”光荣
称号。
  1987年,结合开展建军60周年纪念活动,全省各地举行英模事迹报告会1300多
场,表彰拥军优属先进单位780个、先进个人2900名。

  二、出席全国优抚对象先进代表会

    〖全国优抚对象先进代表会〗〖拥政爱民〗
    〖拥军优属〗〖代表〗〖光荣称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1987年,全国共召开3次优抚对象先进个人和拥军优属
先进集体代表会。山东省共有171名代表出席会议。
  1956年11月,山东省54名代表出席了在北京召开的全国烈属、军属、残废军人、
复员军人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大会。1959年5月,山东省84名代表出席了在北京
召开的全国烈、军属和残废、复员、退伍、转业军人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大会。
1984年8月,山东省33名代表出席了在北京召开的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
先进代表会议。会上,荣成县人民政府被授予全国“拥军优属模范单位”光荣称号;
陵县孙丰文被授予全国“模范革命残废军人”光荣称号;牟平县李德海被授予全国
“勤劳致富模范退伍军人”光荣称号。
  1987年6月,山东省民政厅、济南市天桥区和兖州县人民政府出席了在黑龙江
省佳木斯市召开的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经验交流会,并在会上介绍交流了工作
经验。同年7月,淄博市、莱芜市人民政府和拥军模范陈金香作为特邀代表,出席
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在北京召开的全军英模代表会。